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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城市房屋征收暂停办理事项公告
更新时间:2017-09-26 16:09阅读次数:
城市房屋征收暂停办理事项公告
 
怀征告字〔2017〕第1号
北京城建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在怀柔新城03街区下元、钓鱼台及东关地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建设,已向区政府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区政府拟对该项目东至开放路,南至府前东街,西至迎宾中路,北至兴怀大街用地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六条、《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第四条、《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第四条第五款之规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 2018年9月25日止,在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用途;
3、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近期工作人员将到现场进行入户调查工作,请征收范围内居民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1673152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26 日


地方政府规章
[怀柔区]城市房屋征收暂停办理事项公告
更新时间:2017-09-26 16:09阅读次数:
城市房屋征收暂停办理事项公告
 
怀征告字〔2017〕第1号
北京城建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在怀柔新城03街区下元、钓鱼台及东关地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建设,已向区政府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区政府拟对该项目东至开放路,南至府前东街,西至迎宾中路,北至兴怀大街用地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六条、《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第四条、《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第四条第五款之规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 2018年9月25日止,在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用途;
3、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近期工作人员将到现场进行入户调查工作,请征收范围内居民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1673152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