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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7-11-29 14:39阅读次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京尚拆迁律师就将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海阳镇南街村、北街村、川湖村、新塘村、琅斯村、盐甫村、万全村、石人村,东临溪镇芳口村、一心村、三村、巧坑村、临溪村。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95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40700元/亩。
 
  二类土地:万安镇车田村、蕉充村、霞高村、海宁村、潜阜村、瓯山村、陈坑村、万新村、古楼村,齐云山镇岩前村,兰田镇前川村、溪口镇溪口村,五城镇五城村,流口镇流口村,汪村镇汪村村。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6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39600元/亩。
 
  三类土地:万安镇、齐云山镇、兰田镇、溪口镇、五城镇、流口镇、汪村镇等7个镇其他村。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460元/亩;安置补助费:24920元/亩;综合补偿:37380元/亩。
 
  四类土地:其他地区。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250元/亩;安置补助费:24450元/亩;综合补偿:36750元/亩。
 
  京尚拆迁律师团提醒你: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需查询更多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欢迎致电京尚拆迁律师。


地方政府规章
2017年最新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7-11-29 14:39阅读次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京尚拆迁律师就将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海阳镇南街村、北街村、川湖村、新塘村、琅斯村、盐甫村、万全村、石人村,东临溪镇芳口村、一心村、三村、巧坑村、临溪村。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95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40700元/亩。
 
  二类土地:万安镇车田村、蕉充村、霞高村、海宁村、潜阜村、瓯山村、陈坑村、万新村、古楼村,齐云山镇岩前村,兰田镇前川村、溪口镇溪口村,五城镇五城村,流口镇流口村,汪村镇汪村村。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6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39600元/亩。
 
  三类土地:万安镇、齐云山镇、兰田镇、溪口镇、五城镇、流口镇、汪村镇等7个镇其他村。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460元/亩;安置补助费:24920元/亩;综合补偿:37380元/亩。
 
  四类土地:其他地区。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250元/亩;安置补助费:24450元/亩;综合补偿:36750元/亩。
 
  京尚拆迁律师团提醒你: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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