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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征地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7-12-07 16:02阅读次数: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相继公布了《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许昌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144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04〕87号)和《河南农村宅基拆迁补偿办法》等规定,现将许昌市魏都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建成区(建成区所有土地,包括西大街道办事处、东大街道办事处、西关街道办事处、南关街道办事处、北大街道办事处、五一路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半截河街道办事处九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所有社区)、丁庄街道办事处(丁庄社区、后刘社区、洪山庙社区、洞上社区、北关社区、袁庄社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高桥营社区、大罗庄社区、刘铁庄社区、东李庄社区、老吴营社区、板桥社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七里店社区、付夏齐社区、崔代张社区、庞庄社区、宋庄社区、孙庙社区)、魏北街道办事处(俎庄社区、辛张社区、金湾社区、郭楼社区、王庄社区)、灞陵街道办事处(延中社区、孙庄社区、吴庄社区、周庄社区、董庄社区、五郎庙社区)的补偿标准是98700元/亩。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地方政府规章
2017年最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征地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7-12-07 16:02阅读次数: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相继公布了《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许昌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144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04〕87号)和《河南农村宅基拆迁补偿办法》等规定,现将许昌市魏都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建成区(建成区所有土地,包括西大街道办事处、东大街道办事处、西关街道办事处、南关街道办事处、北大街道办事处、五一路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半截河街道办事处九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所有社区)、丁庄街道办事处(丁庄社区、后刘社区、洪山庙社区、洞上社区、北关社区、袁庄社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高桥营社区、大罗庄社区、刘铁庄社区、东李庄社区、老吴营社区、板桥社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七里店社区、付夏齐社区、崔代张社区、庞庄社区、宋庄社区、孙庙社区)、魏北街道办事处(俎庄社区、辛张社区、金湾社区、郭楼社区、王庄社区)、灞陵街道办事处(延中社区、孙庄社区、吴庄社区、周庄社区、董庄社区、五郎庙社区)的补偿标准是98700元/亩。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