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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迁又出新花样?出门两小时,家已被搬空!
更新时间:2017-07-07 10:31阅读次数:

昨天京尚拆迁律师才刚刚向大家强调了征收拆迁过程中家中留人的重要性,一则花样逼迁的新闻就上了门户网首页。

7月3日下午,西安市某区的于先生出门两小时后返家,却发现好好的房子变得家徒四壁,能搬的东西都被搬空,送到了离于先生家三公里外的一户农户家里。

但将于先生家搬空的却不是强盗小偷,而是“怕于师傅丢东西好心帮他搬走”的拆迁办。

尽管于师傅赶回家前有知情人打电话紧急通知他,是拆迁办的人砸了门搬了东西,但对此,拆迁办表示,门上的洞不是自己砸的,只是怕于师傅家里的东西丢了自己说不清,出于好心帮他搬走保管。

于师傅能不能接受这样的解释暂且放在一边,作为旁观者我们却看得一身冷汗,现如今难道关起门来都不是家了?要知道,我国《刑法》可是严正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的规定给予处罚。

更耐人寻味的是,三号下午东西才被搬空,四号于师傅的老房子就被断了电,没电没门的房子没法住,无奈的于师傅只好暂时借住在亲戚家。

据报道,于师傅家的房子被划入了拆迁范围,于师傅已经签了补偿协议,也与拆迁方说好过几日直接搬进自己正在装修的新房,免去租房或借住的麻烦,但没想到拆迁方却已经迫不及待地通过这种让人啼笑皆非的方式逼于师傅迁出去。

征收拆迁过程中,征收拆迁方各式各样的逼迁、诱迁手段可谓层出不穷。

从过去就有很多无良拆迁方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打砸被征收人玻璃房屋,通过投蛇等方式恐吓被征收人在原本未达成一致的补偿协议上签字并搬迁,这些已经是我们看烂了的剧情,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拆迁方的手段也是花样翻新。

如今就连签了补偿协议也协商好搬迁时间的被拆迁人都不能安安稳稳地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更罔论那些对补偿条件有异议,还在协商或维权阶段的被拆迁人。

京尚拆迁律师想对广大被征收拆迁人说的是,遇到拆迁补偿纠纷不要一味屈服,即使为了息事宁人选择吃点小亏早日签了补偿协议,也不一定就能如愿过上安稳的日子。

说这话并不是主张被拆迁人应该狮子大开口、无理搅三分,而是在当今的拆迁大环境下,被拆迁人普遍缺乏维权的意识和信心,需要更多鼓励。

以最简单的方式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采取涉及强拆、逼迁方式的,还要根据具体情形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即使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也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拆迁人不要担心自己缺乏对法条法规和政策的了解,也没有可以仰仗的强大“关系网”,只要被拆迁人有维权的信心、勇气和毅力,专业拆迁律师会借自己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来帮助每一位被拆迁人解决燃眉之急。

不管是处在拆迁刚开始的阶段,还是维权已进入白热化,只要被拆迁人愿意相信,京尚拆迁律师就有信心为每一位被拆迁人争取到最高的补偿!

太多的现实故事告诉我们,软弱退避解决不了问题,也很难给被拆迁人带来一时之安,不管是对补偿条件存再疑惑,还是签字后遭遇拆迁方毁约或其他形式的侵权,被拆迁人都应该鼓起勇气,勇敢反抗,为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努力!


城市拆迁
逼迁又出新花样?出门两小时,家已被搬空!
更新时间:2017-07-07 10:31阅读次数:

昨天京尚拆迁律师才刚刚向大家强调了征收拆迁过程中家中留人的重要性,一则花样逼迁的新闻就上了门户网首页。

7月3日下午,西安市某区的于先生出门两小时后返家,却发现好好的房子变得家徒四壁,能搬的东西都被搬空,送到了离于先生家三公里外的一户农户家里。

但将于先生家搬空的却不是强盗小偷,而是“怕于师傅丢东西好心帮他搬走”的拆迁办。

尽管于师傅赶回家前有知情人打电话紧急通知他,是拆迁办的人砸了门搬了东西,但对此,拆迁办表示,门上的洞不是自己砸的,只是怕于师傅家里的东西丢了自己说不清,出于好心帮他搬走保管。

于师傅能不能接受这样的解释暂且放在一边,作为旁观者我们却看得一身冷汗,现如今难道关起门来都不是家了?要知道,我国《刑法》可是严正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的规定给予处罚。

更耐人寻味的是,三号下午东西才被搬空,四号于师傅的老房子就被断了电,没电没门的房子没法住,无奈的于师傅只好暂时借住在亲戚家。

据报道,于师傅家的房子被划入了拆迁范围,于师傅已经签了补偿协议,也与拆迁方说好过几日直接搬进自己正在装修的新房,免去租房或借住的麻烦,但没想到拆迁方却已经迫不及待地通过这种让人啼笑皆非的方式逼于师傅迁出去。

征收拆迁过程中,征收拆迁方各式各样的逼迁、诱迁手段可谓层出不穷。

从过去就有很多无良拆迁方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打砸被征收人玻璃房屋,通过投蛇等方式恐吓被征收人在原本未达成一致的补偿协议上签字并搬迁,这些已经是我们看烂了的剧情,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拆迁方的手段也是花样翻新。

如今就连签了补偿协议也协商好搬迁时间的被拆迁人都不能安安稳稳地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更罔论那些对补偿条件有异议,还在协商或维权阶段的被拆迁人。

京尚拆迁律师想对广大被征收拆迁人说的是,遇到拆迁补偿纠纷不要一味屈服,即使为了息事宁人选择吃点小亏早日签了补偿协议,也不一定就能如愿过上安稳的日子。

说这话并不是主张被拆迁人应该狮子大开口、无理搅三分,而是在当今的拆迁大环境下,被拆迁人普遍缺乏维权的意识和信心,需要更多鼓励。

以最简单的方式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采取涉及强拆、逼迁方式的,还要根据具体情形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即使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也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拆迁人不要担心自己缺乏对法条法规和政策的了解,也没有可以仰仗的强大“关系网”,只要被拆迁人有维权的信心、勇气和毅力,专业拆迁律师会借自己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来帮助每一位被拆迁人解决燃眉之急。

不管是处在拆迁刚开始的阶段,还是维权已进入白热化,只要被拆迁人愿意相信,京尚拆迁律师就有信心为每一位被拆迁人争取到最高的补偿!

太多的现实故事告诉我们,软弱退避解决不了问题,也很难给被拆迁人带来一时之安,不管是对补偿条件存再疑惑,还是签字后遭遇拆迁方毁约或其他形式的侵权,被拆迁人都应该鼓起勇气,勇敢反抗,为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