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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土地征收中得到满意补偿?这些弯路禁止前行
更新时间:2017-04-25 11:57阅读次数: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土地征收是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是无法拒绝的。此时被征收人能做的就是尽量得到更多的补偿。京尚征地拆迁律师团的原江律师说,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中想要得到更多补偿的想法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为了得到更多的补偿而走了弯路,那就得不偿失了。比如以下几种措施,是绝对不可取的:

 

一、荒地中的钉子户

钉子户,是指在城市建设征用土地中,讨价还价,不肯迁走的住户。其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压根不想搬离自己的房屋,不愿放弃自己的房产,要坚持到底,誓死捍卫;另一种是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想一拖再拖以迫使征收人提高自己的补偿金额。现实中这样的事情有很多例,但最终仍逃不过房屋被拆的命运。

 

当周围的一户户人家都搬离原处,而他们所居住的房屋都被一一拆除,就剩自己一家独门独户,周围或一片狼藉,或荒无人烟,或车马川流不息,先不论独留自己一家是否孤独,生活中先是有诸多不便,更有甚者,出行都是问题,何必把自己弄得如此狼狈。如此做法不仅给自己生活造成不便,也给国家,给公共利益造成负面影响。并且,这样的做法也是把自己放在了被动的位置上,一旦失去主动权就有可能被征收人钻了空子。那么,就算拖得时间再久,受损的还是自己的利益。

 

二、上访、信访

对于老百姓来说,能想到用上访、信访这样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实属无奈。京尚征地拆迁律师团的原江律师说,很多被征收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一定程度上对律师有偏见,不敢相信律师,并且也是怕自己花了冤枉钱,从而选择一条不甚明智的方式。上访之法虽也不是绝对无用,但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并且上访没有法定的答复期限和法定的追责途径,被征收人往往是浪费了大把的精力和时间,却得不到任何进展。这就致使被征收人到最后还是回到原点,需要寻求法律的帮助。在这里需要为大家提个醒,国家近几年也加大了上访人员的打击力度,轻则被监听失去人身自由,重则有生命危险。因此,这种做法也是相当不可取的。
 

三、自己学习,自己维权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也有一部分人有了较强的法律意识。于是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不少人选择自己去查找资料,阅读书籍,熟背法条,从而自己维权。但是,毕竟只是学到了皮毛,而非专业的律师,往往只能察觉出有问题却无法详细的说出哪里出了问题。就算经过行政复议、基层法院一审、中院二审,甚至高院再审等法律程序,最终也是一无所获。不但耗费了人力财力,更是延误了诉讼的好时机。

 

京尚征地拆迁律师团再次提醒大家,一旦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切不可盲目自信自己维权,延误诉讼时机。也不可消极对待,采取极端手段应对。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为了让大家在土地征收中得到最大程度的补偿,大家一定要走合法的法律程序,合法维权!
 

 


 


农村拆迁
想在土地征收中得到满意补偿?这些弯路禁止前行
更新时间:2017-04-25 11:57阅读次数: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土地征收是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是无法拒绝的。此时被征收人能做的就是尽量得到更多的补偿。京尚征地拆迁律师团的原江律师说,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中想要得到更多补偿的想法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为了得到更多的补偿而走了弯路,那就得不偿失了。比如以下几种措施,是绝对不可取的:

 

一、荒地中的钉子户

钉子户,是指在城市建设征用土地中,讨价还价,不肯迁走的住户。其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压根不想搬离自己的房屋,不愿放弃自己的房产,要坚持到底,誓死捍卫;另一种是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想一拖再拖以迫使征收人提高自己的补偿金额。现实中这样的事情有很多例,但最终仍逃不过房屋被拆的命运。

 

当周围的一户户人家都搬离原处,而他们所居住的房屋都被一一拆除,就剩自己一家独门独户,周围或一片狼藉,或荒无人烟,或车马川流不息,先不论独留自己一家是否孤独,生活中先是有诸多不便,更有甚者,出行都是问题,何必把自己弄得如此狼狈。如此做法不仅给自己生活造成不便,也给国家,给公共利益造成负面影响。并且,这样的做法也是把自己放在了被动的位置上,一旦失去主动权就有可能被征收人钻了空子。那么,就算拖得时间再久,受损的还是自己的利益。

 

二、上访、信访

对于老百姓来说,能想到用上访、信访这样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实属无奈。京尚征地拆迁律师团的原江律师说,很多被征收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一定程度上对律师有偏见,不敢相信律师,并且也是怕自己花了冤枉钱,从而选择一条不甚明智的方式。上访之法虽也不是绝对无用,但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并且上访没有法定的答复期限和法定的追责途径,被征收人往往是浪费了大把的精力和时间,却得不到任何进展。这就致使被征收人到最后还是回到原点,需要寻求法律的帮助。在这里需要为大家提个醒,国家近几年也加大了上访人员的打击力度,轻则被监听失去人身自由,重则有生命危险。因此,这种做法也是相当不可取的。
 

三、自己学习,自己维权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也有一部分人有了较强的法律意识。于是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不少人选择自己去查找资料,阅读书籍,熟背法条,从而自己维权。但是,毕竟只是学到了皮毛,而非专业的律师,往往只能察觉出有问题却无法详细的说出哪里出了问题。就算经过行政复议、基层法院一审、中院二审,甚至高院再审等法律程序,最终也是一无所获。不但耗费了人力财力,更是延误了诉讼的好时机。

 

京尚征地拆迁律师团再次提醒大家,一旦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切不可盲目自信自己维权,延误诉讼时机。也不可消极对待,采取极端手段应对。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为了让大家在土地征收中得到最大程度的补偿,大家一定要走合法的法律程序,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