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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诉讼维权,证据意识很重要。在法庭上,证据是法官对事实进行判断和认定的重要依据。
很多被征收人没有意识到证据的重要性,心里明镜儿似的,但却是“茶壶里煮饺子——有嘴倒(倒)不出”,稀里糊涂地上了法庭,又稀里糊涂地败诉,除了狠狠地骂几句“官官相护”之外,却不知道失败的真正原因在哪里。
今天,京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关于征地维权诉讼过程中需要收集的那些重要证据。
证据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用以证明被征收土地权属问题,以及被征收人获得征地补偿的资格。
证据2:地上附着物证明。
地上附着物主要包括地上存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花草树木等,该项证据是证明被征收人有权依法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依据。
证据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征收耕地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主要依据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来进行计算,安置补助标准过低,被征收人不服的,可以通过收集提供该项证据,证明应得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证据组1(证据4、5、6、7):
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征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该组证据主要证明征地项目的存在以及被告的主体适格,其中存在违法性的,还可以用以佐证被征收人的论点。
证据组2(证据8、9):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需要注意的是,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一般情况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该组证据既可以证明制作发布补偿安置方案(或公告)的主体,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双方关于补偿安置条件存在的争议,征收方存在违法情形的,也可以证明原告(被征收人)的论点。
土地征收维权案件的争议焦点往往不是纸面上那么简单,很多时候也不是上一次法庭就能简单解决所有矛盾,在此,京尚拆迁律师特别指出需要被征收人提起注意的另外两个关键点:
第一,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存在其他侵权行为,如强拆、偷拆或逼迁行为,乃至侵害被征收人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的,被征收人在就这些侵权点进行起诉时,还应该收集相关证据,如征收人实施暴力拆迁行为的照片、影像资料,被损毁财物的证明照片等;被征收人报警的,应对报警电话录音,无论警方是否出警,都应实施对实际情况进行录像或采集照片证据的取证工作。该类证据可以证明征收方实施侵权行为的事实,同时可以通过多项证据佐证被告适格,避免征收方逃避责任等情况的存在。
第二,被征收人可能会觉得部分证据不知该从何取得,京尚拆迁律师提示,被征收人要善于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的便利条件,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取更多对征收维权诉讼具有针对性的证据依法维权。
如果被征收人还存在其他疑问的,可以随时通过公众号、头条号留言或私信的方式咨询京尚拆迁律师,获得更详细、更具有针对性的专业解答。
法庭之上,证据才是事实。法官和旁人都没有亲历到你的痛苦,只能通过双方提交的证据来拼凑大致的情节。
因此,即使法官能在感情上理解你的焦虑,也不能单凭主观想象来臆断是非对错。
被征收人能做的,就是坚强起来、团结起来,配合代理律师,收集更多证据,将完整的证据链摆在法庭面前,用证据来讲述事实,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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