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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尚成功案例:无证房想拆就拆?京尚拆迁律师助力确认强拆违法
更新时间:2018-05-29 13:03阅读次数:
前言:因历史、政策、管理制度等原因造成的“无证房”一直是被拆迁人内心深处的痛,因为这些住/用的好好的房子一遇到拆迁就会被打上“违建”的标签,动辄不予补偿。更有甚者还有可能被一夕强拆变为废墟,连提出异议的权利和空间都不给被拆迁人。京尚拆迁律师今天分享的这个成功案例,就是一起“无证房强拆维权”案件。
 
被拆迁人(本案原告)主体变更也为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个争议焦点,在此暂不讨论,仅围绕“强拆维权”这个核心焦点为各位被拆迁人进行解析。

案情概述

被拆迁人(企业,为方便理解,以下与法定代表人统称被拆迁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有合计160余平方米的经营用房,因历史原因,《房屋所有权证》上仅有90余平米登记在册。2015年,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列入某建设项目征迁范围,因双方无法就拆迁补偿标准问题达成一致,故一直未完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和房屋拆迁工作。
2017年8月,征收方在未依法进行相关认定、处理工作,未履行任何告知、催告义务,未尊重被拆迁人陈述、申辩权利,也未告知被拆迁人其享有的救济权利的前提下,两度以“违法建筑”为由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强拆,将被拆迁人超出房产证登记面积之外的70余平房屋尽数拆除。
无证房一定是违建吗?无证房就可以想拆就拆吗?征收方这样没有任何合理解释就直接强拆自己的房子,真的是合法的吗?充满困惑的被拆迁人意识到已经无法通过一己之力向征收方讨回公道,于是找到京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原江,委托原律师来帮助自己实现维权愿望。

办案掠影

原江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研究和代理征地拆迁案件,在征拆维权领域资历深厚,无论是专业功底还是实战经验都十分扎实。在了解案情之后,原律师马上帮助被拆迁人确定了维权方向。强拆行为已经发生,首要任务就是找出强拆责任主体,依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在原江律师的指导下,被拆迁人向管辖法院提起了本案诉讼,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XX(被拆迁人房屋所在街道)街道办事处告上了法庭。除去原告主体变更之外,还有两个重要的争议焦点,一是被告是否是本案适格被告,二是强拆无证房的行为究竟是否违法。
对于被告称自己并非强拆实施主体(责任主体)的狡辩,原江律师通过此前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证实,其就是被拆迁人遭遇的两次强拆行为的实施主体。
而针对被拆迁人无证房被强拆的问题,法庭也采纳了原江律师的辩论意见,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已对违法建设的查处主体、查处程序和强制拆迁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但本案被告(拆迁方)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具有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施强拆的法定职责,也无法证明自己的强拆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XX接到办事处强制拆除被拆迁人案涉房屋的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无证房一定是违建吗?对于这个问题,京尚拆迁律师已经多次、多角度地为大家做过解析,答案很明确,这两者并不能直接划上等号,无证房也有可能是合法建筑。
无证房就可以随便拆吗?合法建筑当然无人有权随便乱拆!退一步讲,即使房屋真的是违建,也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进行认定和处理,且并不只有被拆除一条路,更何况还未明确是否真的是“违建”的无证房。
无证房有拆迁补偿吗?不管房子是不是有“证”,只要在拆迁过程中被确认为合法建筑的,都应按照合理标准正常进行补偿,拆迁过程中,“无证”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无权”。
实践中,征收方为了压低补偿价格加快征迁进度,往往会像本案这样不由分说直接以“违建”为由实施强拆。但未经过任何法定程序认定直接一口咬定被拆迁人房子是违建是明显违法的,直接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施强拆更是违法的。房子在拆迁中被扣上“违建”的帽子,确实是一件麻烦事。但是只要被拆迁人应对得当,坏事也可能变成被拆迁人进行拆迁维权的筹码和有力工具。
总之被拆迁人要谨记:无证房不一定是违建;对你作出强拆决定/通知的部门不一定有相关职权;不管房子是不是违建,都没有哪个部门有权在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实施强拆;即使房子已被强拆,也不意味着从此维权无望。
京尚拆迁律师建议家中有无证房且正在或即将面临拆迁的被拆迁人,在拆迁方出招强拆之前就做好应对的准备,房屋符合补证条件的可以进行补正工作,因历史原因等存在特殊情况的,也要及早开始收集准备相关的材料证据。拆迁维权很难,但只要你下决心去做就会发现,它并不是天方夜谭。别人能成功,你也一样。





动迁案例
京尚成功案例:无证房想拆就拆?京尚拆迁律师助力确认强拆违法
更新时间:2018-05-29 13:03阅读次数:
前言:因历史、政策、管理制度等原因造成的“无证房”一直是被拆迁人内心深处的痛,因为这些住/用的好好的房子一遇到拆迁就会被打上“违建”的标签,动辄不予补偿。更有甚者还有可能被一夕强拆变为废墟,连提出异议的权利和空间都不给被拆迁人。京尚拆迁律师今天分享的这个成功案例,就是一起“无证房强拆维权”案件。
 
被拆迁人(本案原告)主体变更也为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个争议焦点,在此暂不讨论,仅围绕“强拆维权”这个核心焦点为各位被拆迁人进行解析。

案情概述

被拆迁人(企业,为方便理解,以下与法定代表人统称被拆迁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有合计160余平方米的经营用房,因历史原因,《房屋所有权证》上仅有90余平米登记在册。2015年,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列入某建设项目征迁范围,因双方无法就拆迁补偿标准问题达成一致,故一直未完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和房屋拆迁工作。
2017年8月,征收方在未依法进行相关认定、处理工作,未履行任何告知、催告义务,未尊重被拆迁人陈述、申辩权利,也未告知被拆迁人其享有的救济权利的前提下,两度以“违法建筑”为由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强拆,将被拆迁人超出房产证登记面积之外的70余平房屋尽数拆除。
无证房一定是违建吗?无证房就可以想拆就拆吗?征收方这样没有任何合理解释就直接强拆自己的房子,真的是合法的吗?充满困惑的被拆迁人意识到已经无法通过一己之力向征收方讨回公道,于是找到京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原江,委托原律师来帮助自己实现维权愿望。

办案掠影

原江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研究和代理征地拆迁案件,在征拆维权领域资历深厚,无论是专业功底还是实战经验都十分扎实。在了解案情之后,原律师马上帮助被拆迁人确定了维权方向。强拆行为已经发生,首要任务就是找出强拆责任主体,依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在原江律师的指导下,被拆迁人向管辖法院提起了本案诉讼,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XX(被拆迁人房屋所在街道)街道办事处告上了法庭。除去原告主体变更之外,还有两个重要的争议焦点,一是被告是否是本案适格被告,二是强拆无证房的行为究竟是否违法。
对于被告称自己并非强拆实施主体(责任主体)的狡辩,原江律师通过此前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证实,其就是被拆迁人遭遇的两次强拆行为的实施主体。
而针对被拆迁人无证房被强拆的问题,法庭也采纳了原江律师的辩论意见,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已对违法建设的查处主体、查处程序和强制拆迁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但本案被告(拆迁方)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具有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施强拆的法定职责,也无法证明自己的强拆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XX接到办事处强制拆除被拆迁人案涉房屋的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无证房一定是违建吗?对于这个问题,京尚拆迁律师已经多次、多角度地为大家做过解析,答案很明确,这两者并不能直接划上等号,无证房也有可能是合法建筑。
无证房就可以随便拆吗?合法建筑当然无人有权随便乱拆!退一步讲,即使房屋真的是违建,也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进行认定和处理,且并不只有被拆除一条路,更何况还未明确是否真的是“违建”的无证房。
无证房有拆迁补偿吗?不管房子是不是有“证”,只要在拆迁过程中被确认为合法建筑的,都应按照合理标准正常进行补偿,拆迁过程中,“无证”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无权”。
实践中,征收方为了压低补偿价格加快征迁进度,往往会像本案这样不由分说直接以“违建”为由实施强拆。但未经过任何法定程序认定直接一口咬定被拆迁人房子是违建是明显违法的,直接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施强拆更是违法的。房子在拆迁中被扣上“违建”的帽子,确实是一件麻烦事。但是只要被拆迁人应对得当,坏事也可能变成被拆迁人进行拆迁维权的筹码和有力工具。
总之被拆迁人要谨记:无证房不一定是违建;对你作出强拆决定/通知的部门不一定有相关职权;不管房子是不是违建,都没有哪个部门有权在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实施强拆;即使房子已被强拆,也不意味着从此维权无望。
京尚拆迁律师建议家中有无证房且正在或即将面临拆迁的被拆迁人,在拆迁方出招强拆之前就做好应对的准备,房屋符合补证条件的可以进行补正工作,因历史原因等存在特殊情况的,也要及早开始收集准备相关的材料证据。拆迁维权很难,但只要你下决心去做就会发现,它并不是天方夜谭。别人能成功,你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