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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征地拆迁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6-23 10:35阅读次数: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土地房屋被征收过程中与征收方产生矛盾纠纷已经足以让人头痛,更让人无助的是这时候自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来挽回损失,保障自己的权利。 

       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在此为大家做些简单的总结,希望这篇文章能对广大被征收人朋友有所帮助。

第一种途径 协商谈判

       协商谈判的前提往往有两个,第一个是征收方主动与被征收人建立沟通渠道,试着了解被征收人的诉求,并进行友好谈判;第二个就有些潜在的紧张因素,即被征收人拒绝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以克制的实际行动温和并坚定地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以此建立谈判的前提。

 

      京尚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协商谈判的战线不要拉得太长,以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过法律时效,丧失通过其他途径维权的时机,最终被征收方钻了空子,提起司法强拆程序,令自己陷入被动。


第二种途径 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诉讼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第三种途径 行政诉讼
 

       部分案件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进行审判会对当事人更加有利的,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京尚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一定不要在两手空空的情况下盲目启动这些程序。前置的证据搜集工作很重要,被征收人必须能妥善、恰当地证明双方权、责,才有机会得到复议庭和法庭的支持,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


第四     辅助手段:上访、信息公开
 

      在维权过程中,各种途径和维权手段的运用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要多种方式结合,相辅相成,以实现成功维权的目标。

 

      京尚拆迁律师的公众号(京尚拆迁律师)和头条号(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曾推文为大家做过科普,看过的朋友应当有所了解:上访的内在程序复杂、规定条件多、踢皮球现象严重,不是解决征收补偿纠纷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也不能滥用,更不能因为内心气愤在上访过程中做出偏激行为导致自己遭遇囹圄之灾。

 

      但上访与信息公开一样,都是维权过程中有效的辅助手段,如果用得好,可以为被征收人在维权过程中启动其他法律程序维权时提供便利和辅助证据,事半功倍。

 

      但无论是上访还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都有可能在被征收人不了解、不明白的情况下碰了软钉子,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这时候被征收人可以向专业人士求助,借助他们对其中猫腻的深刻了解以及娴熟的解决手法来规避其中的暗流和陷阱。


第五   层层推进 相辅相成
 

       之所以说征收补偿纠纷复杂就在于,征地纠纷维权过程中,所有的程序和手段往往都不是单独启动的,并且阶段性失败发生的几率很高,在失败后如何利用失败结果、如何进行下一步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非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尤其是当事人自己来说,过程中的这些软硬钉子会给精神造成巨大压力,令人产生注定难以成功的恐惧感。
但举个例子,谈判失败可以由政府进行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征地信息公开失败,后续跟进的处理方式还有就信息公开处理结果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也就是说,这些手段贯穿着整个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且运用时机都很微妙。对没有处理经验的被征收人来说,难以把握恰当启动每种程序的时机是很正常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维权一定会失败,被征收人也不要因为过程困难直接放弃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被征收人遇到这方面的困惑,可以咨询委托专业拆迁律师,相信律师可以利用自己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被征收人走出维权困境,取得更高的补偿,实现被征收合理、合法的诉求。

 


城市拆迁
遭遇征地拆迁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6-23 10:35阅读次数: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土地房屋被征收过程中与征收方产生矛盾纠纷已经足以让人头痛,更让人无助的是这时候自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来挽回损失,保障自己的权利。 

       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在此为大家做些简单的总结,希望这篇文章能对广大被征收人朋友有所帮助。

第一种途径 协商谈判

       协商谈判的前提往往有两个,第一个是征收方主动与被征收人建立沟通渠道,试着了解被征收人的诉求,并进行友好谈判;第二个就有些潜在的紧张因素,即被征收人拒绝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以克制的实际行动温和并坚定地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以此建立谈判的前提。

 

      京尚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协商谈判的战线不要拉得太长,以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过法律时效,丧失通过其他途径维权的时机,最终被征收方钻了空子,提起司法强拆程序,令自己陷入被动。


第二种途径 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诉讼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第三种途径 行政诉讼
 

       部分案件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进行审判会对当事人更加有利的,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京尚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一定不要在两手空空的情况下盲目启动这些程序。前置的证据搜集工作很重要,被征收人必须能妥善、恰当地证明双方权、责,才有机会得到复议庭和法庭的支持,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


第四     辅助手段:上访、信息公开
 

      在维权过程中,各种途径和维权手段的运用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要多种方式结合,相辅相成,以实现成功维权的目标。

 

      京尚拆迁律师的公众号(京尚拆迁律师)和头条号(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曾推文为大家做过科普,看过的朋友应当有所了解:上访的内在程序复杂、规定条件多、踢皮球现象严重,不是解决征收补偿纠纷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也不能滥用,更不能因为内心气愤在上访过程中做出偏激行为导致自己遭遇囹圄之灾。

 

      但上访与信息公开一样,都是维权过程中有效的辅助手段,如果用得好,可以为被征收人在维权过程中启动其他法律程序维权时提供便利和辅助证据,事半功倍。

 

      但无论是上访还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都有可能在被征收人不了解、不明白的情况下碰了软钉子,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这时候被征收人可以向专业人士求助,借助他们对其中猫腻的深刻了解以及娴熟的解决手法来规避其中的暗流和陷阱。


第五   层层推进 相辅相成
 

       之所以说征收补偿纠纷复杂就在于,征地纠纷维权过程中,所有的程序和手段往往都不是单独启动的,并且阶段性失败发生的几率很高,在失败后如何利用失败结果、如何进行下一步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非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尤其是当事人自己来说,过程中的这些软硬钉子会给精神造成巨大压力,令人产生注定难以成功的恐惧感。
但举个例子,谈判失败可以由政府进行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征地信息公开失败,后续跟进的处理方式还有就信息公开处理结果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也就是说,这些手段贯穿着整个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且运用时机都很微妙。对没有处理经验的被征收人来说,难以把握恰当启动每种程序的时机是很正常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维权一定会失败,被征收人也不要因为过程困难直接放弃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被征收人遇到这方面的困惑,可以咨询委托专业拆迁律师,相信律师可以利用自己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被征收人走出维权困境,取得更高的补偿,实现被征收合理、合法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