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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尚答疑|律师,我可以告征收方吗?
更新时间:2017-06-30 10:29阅读次数:

原则上来说,征地维权过程中的诉讼是非常复杂的,想要胜诉或者通过诉讼达到想要的维权目的,需要很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同时也需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对被征收人来说,想要实现成功维权的目的,最好还是委托专业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进行操作。但有很多被征收人提出这个疑问,想要知道在一些情况下自己是否可以起诉征收方。
今天,京尚拆迁律师就来为大家简单讲讲,在征地过程中有哪些征收行为可以起诉。

一、征收方未依法对拟征地方案进行公示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拟征地方案制定后须经公告,在被征地镇、村、组公示。未经公告的,存在程序违法性,且在客观上剥夺了被征地人的听证权利等,与被征收人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征收人可以进行起诉。但这样的诉讼无论是举证或是法律依据的查找对没有法律专业基础的被征收人来说都非常困难,被征收人在提起诉讼前一定要考虑清楚,避免出现超过时效或被认定不在受案范围的状况,在对维权毫无助益的情况下不战而败。

二、征收方未批先征

对被征收人来说,相较于其他复杂的情况,这个时间点相对较为容易把握。征地方案中,征地材料齐全、程序合法、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的,逐级报批,各级政府都会对拟征地方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这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被征收人很难察觉或知悉。
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会有征收方为了某种利益,节省时间,未批先征,没有经过政府批准认可就实施征地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未批先征事实存在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不服补偿决定可以起诉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而对补偿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救济。

四、征收方未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先补偿后征收的可以起诉

土地征收补偿原则是先补偿后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条例》的规定,除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一般征地项目都需要先实现对被征收人的补偿。
如果双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征收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给予被征收人相应补偿,或未经补偿即征收使用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五、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存在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可以起诉

经历了以上公告、获批、公示、补偿等等具体程序后,基本就进入征地的尾声——清理土地并对土地进行征收。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征收方存在实际侵犯被征收人人身财产权利的情形,被征收人可以就其具体侵权行为起诉。
但被征收人一定要保证:明确侵权主体、明确侵权具体行为、明确其行为与侵权后果之间的关联性、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风险。
其实,在土地征收乃至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看似微不足道却十分重要的细节问题。被征收人的维权能否成功,很多时候都依赖针对这些细节问题进行的法律运作,这也是征收拆迁案件的复杂性所在。

       京尚拆迁律师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也只是征地维权过程中的冰山一角。

       维权之路道阻且长,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方方面面,法律关系也是错综复杂,被征收人想要短时间掌握其中诀窍十分困难。如果被征收人面临此类难题,最佳维权途径还是就具体案情咨询委托专业拆迁律师,避免因为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经验,错失真正决胜的方法和时机,给维权增加困难和风险。

 

城市拆迁
京尚答疑|律师,我可以告征收方吗?
更新时间:2017-06-30 10:29阅读次数:

原则上来说,征地维权过程中的诉讼是非常复杂的,想要胜诉或者通过诉讼达到想要的维权目的,需要很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同时也需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对被征收人来说,想要实现成功维权的目的,最好还是委托专业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进行操作。但有很多被征收人提出这个疑问,想要知道在一些情况下自己是否可以起诉征收方。
今天,京尚拆迁律师就来为大家简单讲讲,在征地过程中有哪些征收行为可以起诉。

一、征收方未依法对拟征地方案进行公示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拟征地方案制定后须经公告,在被征地镇、村、组公示。未经公告的,存在程序违法性,且在客观上剥夺了被征地人的听证权利等,与被征收人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征收人可以进行起诉。但这样的诉讼无论是举证或是法律依据的查找对没有法律专业基础的被征收人来说都非常困难,被征收人在提起诉讼前一定要考虑清楚,避免出现超过时效或被认定不在受案范围的状况,在对维权毫无助益的情况下不战而败。

二、征收方未批先征

对被征收人来说,相较于其他复杂的情况,这个时间点相对较为容易把握。征地方案中,征地材料齐全、程序合法、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的,逐级报批,各级政府都会对拟征地方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这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被征收人很难察觉或知悉。
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会有征收方为了某种利益,节省时间,未批先征,没有经过政府批准认可就实施征地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未批先征事实存在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不服补偿决定可以起诉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而对补偿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救济。

四、征收方未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先补偿后征收的可以起诉

土地征收补偿原则是先补偿后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条例》的规定,除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一般征地项目都需要先实现对被征收人的补偿。
如果双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征收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给予被征收人相应补偿,或未经补偿即征收使用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五、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存在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可以起诉

经历了以上公告、获批、公示、补偿等等具体程序后,基本就进入征地的尾声——清理土地并对土地进行征收。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征收方存在实际侵犯被征收人人身财产权利的情形,被征收人可以就其具体侵权行为起诉。
但被征收人一定要保证:明确侵权主体、明确侵权具体行为、明确其行为与侵权后果之间的关联性、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风险。
其实,在土地征收乃至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看似微不足道却十分重要的细节问题。被征收人的维权能否成功,很多时候都依赖针对这些细节问题进行的法律运作,这也是征收拆迁案件的复杂性所在。

       京尚拆迁律师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也只是征地维权过程中的冰山一角。

       维权之路道阻且长,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方方面面,法律关系也是错综复杂,被征收人想要短时间掌握其中诀窍十分困难。如果被征收人面临此类难题,最佳维权途径还是就具体案情咨询委托专业拆迁律师,避免因为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经验,错失真正决胜的方法和时机,给维权增加困难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