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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来强拆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7-06-29 10:40阅读次数:
曾有不少被拆迁人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补偿安置条件还未谈妥,自己也没有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过字,也没有超过法定期限,但突然有一天就有一大群黑衣“警察(或特警)”敲开家门,一句“警察/特警!”之后就对拆迁人进行人身控制,防止被拆迁人阻止强拆;此时早有挖掘机等强拆机械和人员等在门外,机器轰鸣中被拆迁人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毁于一旦。
这些真的是警察吗?他们有权进行强拆吗?
今天,京尚拆迁律师告诉你,“警察”来强拆,被拆迁人该怎么做。
 
第一 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是首要任务

不管对方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既然对方敢来实施强拆,就说明对方在人力上已经有了很充分的准备。如果被拆迁人此时和拆迁人起了肢体冲突,受伤害更大的往往是被拆迁人。
京尚拆迁律师也曾见过很多此类的实际案例,拆迁方非法或依法强拆过程中,被拆迁人为保护房子做出过激行为,与拆迁者起了正面冲突,最后被打成重伤;甚至有被拆迁人为了阻挡挖掘机用血肉之躯去阻挡沉重的车轮,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而即使被拆迁人侥幸以武力“取胜”,等待被拆迁人的也只有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因此,如果遇到此类情况,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避其锋芒,不要使自己和家人承受更多的伤害。
 
第二 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

在此不得不提到两个概念:
1、合法强拆的方式有哪几种?
1)司法强拆。
进行司法强拆的前提是,被拆迁(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是被以此种方式合法强拆,那么强拆时应当有政府和法院的相关人员在场。
并且,在执行司法强拆前,会有前置的调查程序等法定程序,被拆迁人不可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被实施强拆。
2)行政强制拆违。
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此时就可能由行政机关依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按照程序实施强制拆违。
但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拆违前海应该有公告程序,如果对方违反法律程序规定在没有依法认定建筑违法,也没有对被拆迁人进行公告的前提下随意强拆,被拆迁人可就具体情形咨询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保护自己的房屋财产安全。
2、“特警”是警察吗?
事实上,我们一般情况下可能会遇到的特警属于“公安特警”的范畴,这是我国公安系统内的一个警种,其不仅包括真正意义上的特警,而且包括防暴警察、武装巡警以及其他公安系统的几乎全部的机动警力。主要包括"突击队"、公安"巡特警"和公安防暴警察,依职能为公安机关提供武力,帮助处理重大治安事件和指定任务。

被拆迁人对这些有了基本了解之后,在遭遇强拆时应当首先确认一下,拆迁方说的“强拆”,到底是司法强拆,还是行政强制拆违。如果有可能,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取证工作。
如果是合法、正规的强拆,会对被拆迁人的财产进行登记和搬离,确保对被拆迁人的合法重要财产没有损害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除,不会直接一把推。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六条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即使是真正的警察,在出勤时也应当出示相应证件。
强拆对象一般是普通老百姓,一般不存在重大、紧急的情况致使警察不能出示证件。因此,如果来进行强拆的警察没有主动出示证件,被拆迁人也可要求对方出示证件。
如果是真正的警察,此时就应该主动及时地向被拆迁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但如今假证泛滥,即使看到证件,被拆迁人也不能轻易地松懈,一定要记下对方的警号,以备报警查验。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的规定,警察出警时无权滥用武力,只有在相应危急情况下才能采取武力方式解决。如果有“警察”(无论真假)无理由对被拆迁人实施暴力的,被拆迁人一定要做好取证工作,在尽量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为维权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 人民警察为人民:报警!

有些被拆迁人可能不明白,为什么“警察”已经在现场了,自己还要报警?
首先,这些“警察”有可能是拆迁方请来假冒特警的保安或社会闲散人员,目的是欺骗和震慑被拆迁人,在对方拒绝出示证件或被拆迁人无法确认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报警处理是被拆迁人能够实施的最好的自保和“打假”的方式。
其次,被拆迁人通过报警请求出警的方式确认对方的身份,可以为确认被追责主体的身份做准备,避免日后想要协商、投诉、起诉都找不到对象。
如果警察拒不出警或拖延出警,或者到现场后不作为的,被拆迁人还可以追求警察行政不作为的责任,为日后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打基础。
 
京尚拆迁律师在此提醒被拆迁人,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谓一步一险,每道程序都有可能出现被坑的情况。但即使这样,被拆迁人也不要过于害怕,只要保持高度警惕,同时能够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帮助自己处理、运作,保证人身财产安全并取得更高征收拆迁补偿也不是不能实现的。


城市拆迁
警察来强拆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7-06-29 10:40阅读次数:
曾有不少被拆迁人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补偿安置条件还未谈妥,自己也没有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过字,也没有超过法定期限,但突然有一天就有一大群黑衣“警察(或特警)”敲开家门,一句“警察/特警!”之后就对拆迁人进行人身控制,防止被拆迁人阻止强拆;此时早有挖掘机等强拆机械和人员等在门外,机器轰鸣中被拆迁人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毁于一旦。
这些真的是警察吗?他们有权进行强拆吗?
今天,京尚拆迁律师告诉你,“警察”来强拆,被拆迁人该怎么做。
 
第一 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是首要任务

不管对方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既然对方敢来实施强拆,就说明对方在人力上已经有了很充分的准备。如果被拆迁人此时和拆迁人起了肢体冲突,受伤害更大的往往是被拆迁人。
京尚拆迁律师也曾见过很多此类的实际案例,拆迁方非法或依法强拆过程中,被拆迁人为保护房子做出过激行为,与拆迁者起了正面冲突,最后被打成重伤;甚至有被拆迁人为了阻挡挖掘机用血肉之躯去阻挡沉重的车轮,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而即使被拆迁人侥幸以武力“取胜”,等待被拆迁人的也只有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因此,如果遇到此类情况,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避其锋芒,不要使自己和家人承受更多的伤害。
 
第二 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

在此不得不提到两个概念:
1、合法强拆的方式有哪几种?
1)司法强拆。
进行司法强拆的前提是,被拆迁(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是被以此种方式合法强拆,那么强拆时应当有政府和法院的相关人员在场。
并且,在执行司法强拆前,会有前置的调查程序等法定程序,被拆迁人不可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被实施强拆。
2)行政强制拆违。
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此时就可能由行政机关依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按照程序实施强制拆违。
但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拆违前海应该有公告程序,如果对方违反法律程序规定在没有依法认定建筑违法,也没有对被拆迁人进行公告的前提下随意强拆,被拆迁人可就具体情形咨询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保护自己的房屋财产安全。
2、“特警”是警察吗?
事实上,我们一般情况下可能会遇到的特警属于“公安特警”的范畴,这是我国公安系统内的一个警种,其不仅包括真正意义上的特警,而且包括防暴警察、武装巡警以及其他公安系统的几乎全部的机动警力。主要包括"突击队"、公安"巡特警"和公安防暴警察,依职能为公安机关提供武力,帮助处理重大治安事件和指定任务。

被拆迁人对这些有了基本了解之后,在遭遇强拆时应当首先确认一下,拆迁方说的“强拆”,到底是司法强拆,还是行政强制拆违。如果有可能,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取证工作。
如果是合法、正规的强拆,会对被拆迁人的财产进行登记和搬离,确保对被拆迁人的合法重要财产没有损害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除,不会直接一把推。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六条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即使是真正的警察,在出勤时也应当出示相应证件。
强拆对象一般是普通老百姓,一般不存在重大、紧急的情况致使警察不能出示证件。因此,如果来进行强拆的警察没有主动出示证件,被拆迁人也可要求对方出示证件。
如果是真正的警察,此时就应该主动及时地向被拆迁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但如今假证泛滥,即使看到证件,被拆迁人也不能轻易地松懈,一定要记下对方的警号,以备报警查验。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的规定,警察出警时无权滥用武力,只有在相应危急情况下才能采取武力方式解决。如果有“警察”(无论真假)无理由对被拆迁人实施暴力的,被拆迁人一定要做好取证工作,在尽量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为维权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 人民警察为人民:报警!

有些被拆迁人可能不明白,为什么“警察”已经在现场了,自己还要报警?
首先,这些“警察”有可能是拆迁方请来假冒特警的保安或社会闲散人员,目的是欺骗和震慑被拆迁人,在对方拒绝出示证件或被拆迁人无法确认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报警处理是被拆迁人能够实施的最好的自保和“打假”的方式。
其次,被拆迁人通过报警请求出警的方式确认对方的身份,可以为确认被追责主体的身份做准备,避免日后想要协商、投诉、起诉都找不到对象。
如果警察拒不出警或拖延出警,或者到现场后不作为的,被拆迁人还可以追求警察行政不作为的责任,为日后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打基础。
 
京尚拆迁律师在此提醒被拆迁人,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谓一步一险,每道程序都有可能出现被坑的情况。但即使这样,被拆迁人也不要过于害怕,只要保持高度警惕,同时能够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帮助自己处理、运作,保证人身财产安全并取得更高征收拆迁补偿也不是不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