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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很多被拆迁人来说,获知自己家房屋被拆迁的渠道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听说”,也就是邻里街坊闲聊时传的“小道消息”;还有一个就是拆迁方派人或委托街道办/村委会人员做“中间人”来向被拆迁人传达评估和补偿的消息。
而提到拆迁公告,很多被拆迁人都是“听说过,没见过”,甚至有一部分被拆迁人根本不知道有拆迁公告的存在。因此,当京尚拆迁律师问到拆迁公告的相关事宜时,很多当事人都是一脸茫然地表示:根本没见过啊......
那么拆迁公告到底是做什么的?被拆迁人没有见过拆迁公告就要被拆房,这正常吗?被拆迁人有没有什么权利救济的方式?
京尚拆迁律师今天就来为大家讲解这些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都必须提前发布公告。公告的内容主要是明确拆迁的原因和目的、拆迁的期限、拆迁单位和拆迁范围等,并通过发布拆迁公告来提示和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被拆迁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充分表达的自己意见。因此,只要是实施拆迁的,就应当发布拆迁公告。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很多时候并不是相关责任机关真的没有发布拆迁公告,而是发布的方式“较为隐秘”,仅仅是为了避免违反法律程序规定走了一个表面形式,而真正应当知晓拆迁公告内容的被拆迁人却没能及时获取到相关的信息。同时,会采取这样踩着灰色地的方式发布拆迁公告,通常也说明了公告本身很可能存在一定问题。
尽管我们说拆迁公告和补偿安置公告是两次不同的公告,但是实际上拆迁公告的内容和规范性对被拆迁人能否得到合理的补偿安置也有很大的影响。
有时明明被拆迁人的房屋并没有在经审批的红线范围(拆迁范围)内,但由于被拆迁人不了解拆迁公告的内容,或拆迁公告存在作伪的情况,拆迁方为了种种目的仍旧会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实施拆迁,而拆迁项目的性质有时也会影响补偿安置条件的确定,拆迁方肆意划定拆迁范围的情况下,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很容易受到侵害。所以说,为了自己接受补偿安置的权利能够很好的实现,被拆迁人应当积极关注拆迁公告。
如果被拆迁人事先并不知道拆迁公告的存在,或者即使知道拆迁公告的存在,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见到拆迁公告的内容的,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公开拆迁公告的文件内容和发布主体,明确拆迁公告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如果相关行政机关拒不公开的,被拆迁人还可以通过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争取自己的权利;此外,被拆迁人还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知情权、申辩权和争取合理拆迁补偿安置条件的权利。
说到这里有很多被拆迁人曾经问,有些拆迁方和黑社会差不多,不管合不合法,你不拆他就打人强拆,老百姓有什么办法?
京尚拆迁律师向告诉大家,不管拆迁方多么蛮横,终究都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有时候被拆迁人之所以觉得无法可施,正是因为对法律维权途径感到陌生和抗拒。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和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并不冲突,坏人不会因为你的软弱退让而偃旗息鼓,只有法律的制裁能够使其警醒。
被拆迁人自己的力量可能是很柔弱的,也无法给拆迁方造成应有的压力,因此才会有那么多无良拆迁人肆意欺压被拆迁人,挤压他们的权利。但只要被拆迁人能够刚强起来,在专业拆迁律师帮助下采取法律手段开始维权,并通过司法的力量向拆迁方施压,拆迁方自然就只是一只“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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