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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之间“互通”拆迁补偿信息有必要吗?
更新时间:2017-10-30 14:42阅读次数:

在过去的很多文章里,京尚拆迁律师曾向大家强调过,补偿过低拒绝搬迁是你自己的权利,邻居无权要求你接受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并为了“大局”“被搬迁”。

事实上,这对被拆迁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一项心里建设。因为在实践中有很多被拆迁人会顶不住街坊四邻的议论和指责,在拆迁补偿确实过低的情况下迫于压力签字搬迁。事实证明这些被拆迁人之后遭受的经济压力并不比当初四邻的“白眼”带来的压力小。真正的日子是关起门来过的,这话说来心酸,但却也是现实。

还有一个很现实的情况是,某区域拆迁时,街坊四邻之间往往不敢也不愿意相互“透底”,告诉别人自己家拿到了多少拆迁补偿。其实大家往往是被拆迁方的话术蛊惑了,一是遵守和拆迁方的“约定”不向外透露,二是相信拆迁方说的自己的补偿比别人高,说出去会“惹麻烦”失去更多补偿。

久而久之,很多老弄堂老片区拆迁时,大家都心照不宣,不讨论各自补了多少,通通用套话来聊天,既避免双方下不了台阶,又在虚话里彼此试探:“补得不多,那点钱都买不起一套新房”,“是是,给了几套,没隔壁老王的多,听说老王家补了七八套”,“谁说我家补了七八套?假的假的,我家面积他们给少算了十几平呢”......

邻居之间到底有没有必要或者能不能互通拆迁补偿信息呢?京尚拆迁律师今天从法律和现实两个角度给大家一些意见和建议。

 

从法律角度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住建部2012年发布的建房〔2012〕84号《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布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二)房屋征收决定;(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四)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五)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六)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七)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

并且,根据法律规定,以上信息是政府应当依职权主动向被征收人公开的,被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有权依法获知。之所以实际征收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会“一问三不知”一方面是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有意或无意的疏漏,另一方面是因为,征收拆迁方并没有真正做到根据法律规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给予被拆迁人合理合法的补偿。

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来说,被拆迁人完全有权也有机会知道邻居的评估情况和补偿情况。

从现实角度说

拆迁方为了达到压低整体补偿价格、加快搬迁进度,往往会在“谈判”中给出很多虚假信息,比方说你能拿到额外/更高的补偿或搬迁奖励,你的邻居都已经签字准备搬迁了......

拆迁方之所以敢这样说,就是因为知道被拆迁人之间出于种种原因缺乏沟通这一现实情况。因此,京尚拆迁律师还是建议被拆迁人最好是和邻居私下交换一下搬迁进度和补偿条件等相关信息,避免被拆迁方的话术“忽悠”住。

另一方面,如果被拆迁人有对补偿条件不满,拒绝签字搬迁的倾向的,拆迁方往往会想出很多旁门左道的手段来进行强拆逼迁,邻居之间能够联合起来的话,一来拆迁方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太过嚣张,便于保护彼此的房屋财产安全;二来方便合作进行拆迁维权取证工作;三来集体维权时可以互帮互助,维权的力度也更有体现。

事实上,被拆迁人之所以会隐瞒自己的拆迁补偿信息,主要是由于知道整个拆迁环境的现状是不容普通被拆迁人乐观的,为了避免“惹麻烦”,并尽量拿到纵向水平上更多的补偿,大家往往会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但京尚拆迁律师还是衷心建议广大被拆迁人,努力争取应得的拆迁补偿,不要因为拆迁让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水平一再降低。

如果被拆迁人需要法律方面的建议和帮助的,我们的专业拆迁律师会就你的具体情况做更细致的分析和解答。

 


城市拆迁
邻居之间“互通”拆迁补偿信息有必要吗?
更新时间:2017-10-30 14:42阅读次数:

在过去的很多文章里,京尚拆迁律师曾向大家强调过,补偿过低拒绝搬迁是你自己的权利,邻居无权要求你接受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并为了“大局”“被搬迁”。

事实上,这对被拆迁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一项心里建设。因为在实践中有很多被拆迁人会顶不住街坊四邻的议论和指责,在拆迁补偿确实过低的情况下迫于压力签字搬迁。事实证明这些被拆迁人之后遭受的经济压力并不比当初四邻的“白眼”带来的压力小。真正的日子是关起门来过的,这话说来心酸,但却也是现实。

还有一个很现实的情况是,某区域拆迁时,街坊四邻之间往往不敢也不愿意相互“透底”,告诉别人自己家拿到了多少拆迁补偿。其实大家往往是被拆迁方的话术蛊惑了,一是遵守和拆迁方的“约定”不向外透露,二是相信拆迁方说的自己的补偿比别人高,说出去会“惹麻烦”失去更多补偿。

久而久之,很多老弄堂老片区拆迁时,大家都心照不宣,不讨论各自补了多少,通通用套话来聊天,既避免双方下不了台阶,又在虚话里彼此试探:“补得不多,那点钱都买不起一套新房”,“是是,给了几套,没隔壁老王的多,听说老王家补了七八套”,“谁说我家补了七八套?假的假的,我家面积他们给少算了十几平呢”......

邻居之间到底有没有必要或者能不能互通拆迁补偿信息呢?京尚拆迁律师今天从法律和现实两个角度给大家一些意见和建议。

 

从法律角度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住建部2012年发布的建房〔2012〕84号《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布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二)房屋征收决定;(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四)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五)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六)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七)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

并且,根据法律规定,以上信息是政府应当依职权主动向被征收人公开的,被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有权依法获知。之所以实际征收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会“一问三不知”一方面是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有意或无意的疏漏,另一方面是因为,征收拆迁方并没有真正做到根据法律规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给予被拆迁人合理合法的补偿。

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来说,被拆迁人完全有权也有机会知道邻居的评估情况和补偿情况。

从现实角度说

拆迁方为了达到压低整体补偿价格、加快搬迁进度,往往会在“谈判”中给出很多虚假信息,比方说你能拿到额外/更高的补偿或搬迁奖励,你的邻居都已经签字准备搬迁了......

拆迁方之所以敢这样说,就是因为知道被拆迁人之间出于种种原因缺乏沟通这一现实情况。因此,京尚拆迁律师还是建议被拆迁人最好是和邻居私下交换一下搬迁进度和补偿条件等相关信息,避免被拆迁方的话术“忽悠”住。

另一方面,如果被拆迁人有对补偿条件不满,拒绝签字搬迁的倾向的,拆迁方往往会想出很多旁门左道的手段来进行强拆逼迁,邻居之间能够联合起来的话,一来拆迁方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太过嚣张,便于保护彼此的房屋财产安全;二来方便合作进行拆迁维权取证工作;三来集体维权时可以互帮互助,维权的力度也更有体现。

事实上,被拆迁人之所以会隐瞒自己的拆迁补偿信息,主要是由于知道整个拆迁环境的现状是不容普通被拆迁人乐观的,为了避免“惹麻烦”,并尽量拿到纵向水平上更多的补偿,大家往往会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但京尚拆迁律师还是衷心建议广大被拆迁人,努力争取应得的拆迁补偿,不要因为拆迁让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水平一再降低。

如果被拆迁人需要法律方面的建议和帮助的,我们的专业拆迁律师会就你的具体情况做更细致的分析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