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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可以快速掌握的维权节点
更新时间:2018-03-30 10:24阅读次数:
很多读者朋友在留言给京尚拆迁律师时会问到,拆迁相关法律这么复杂,我们普通老百姓既不好读透也不好记住,更难运用到实际中去,有没有什么实用性比较强,能让被征收人一读就会用的维权建议呢?
事实上,想要快速掌握拆迁维权技巧、熟知相关各项程序规定几乎是不可能事件,就算是执业律师,也需要经过长期、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才能熟练掌握相应技能。所以说,被征收人想要通过一两篇概括总结性的文章习得一身拆迁维权“绝技”,确实是有些不现实。
但为了能让大家在初面土地房屋征收时不至于陷入“手无寸铁”的窘境,京尚拆迁律师为大家总结了几招简单的“功夫”,方便没有相关法律知识基础的被拆迁人选择运用,希望能为大家初步维权提供启发和帮助。
第一点 关注公告栏,积极提意见
俗话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但通过和大量被拆迁人的沟通接触,京尚拆迁律师发现,征收过程中出现权利受损情况的被征收人里,有相当一部分对自己的话语权乃至知情权有些轻视。
京尚拆迁律师建议被征收人,积极关注村组/街道的公告栏,相应的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公告等一出,第一时间通读了解,存在疑惑或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地方标记记录下来,主动向征收方工作人员咨询确认,向公告发布机关反馈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做好拍照留存等取证工作。
京尚拆迁律师要特别提醒被征收人注意的是,征地告知书(拟征地公告)发出开始,被征收人就不得再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种、抢建、改建、扩建等禁止性行为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作出后,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一般为60日内)或提起行政诉讼(一般为六个月内);征地补偿方案公告发出后,被征收人可以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权利,被征收人一定要把握;另外,如果被征收人没有见到征收土地公告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有权依法要求进行公告并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登记手续。
第二点 调查评估勿忽视,见势不对别签字
根据部分被征收人的实际遭遇我们会发现,在很多征收拆迁项目中,所谓的评估/土地调查都是“走过场”,例如选择评估机构,很多被征收人反映,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投票选举之类的事情,都是接到通知说哪天哪天有人要来测量评估。因而不少人开始怀疑,被征收人的签字有什么实际效力吗?不签对征收有影响吗?
有不少被拆迁人觉得这些签字“无关紧要”,不管自己签不签征收工作都会按照征收方的节奏进行下去,因而直接按照征收方的要求签字确认,以期征收方能念在自己配合工作的份上少“坑”自己。殊不知你的签字就意味着你认可了错误的调查评估数据,你情我愿,再主张签字不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可就难了。
京尚拆迁律师要明确地告诉被征收人,不管是土地调查登记还是房屋调查登记,都需要包括被征收人在内的三方甚至多方签字确认,调查登记的结果也将作为确定补偿数额的重要依据。被征收人认为登记内容有误的,有权拒绝签字,以示异议,并作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明证据。
学习拆迁维权知识,就像是探索矿产丰富的宝山,越深入越会发现还有更多、更深奥的课题在等着被征收人和专业拆迁律师去研究和破解。京尚拆迁律师明白大家想要掌握相关的技巧、早日实现维权愿望的急切心情,但是也希望大家在维权过程中能够足够理性,不要钻牛角尖,更不要被某些虚假的“捷径”引诱,将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歧途。
如果有被拆迁人需要相关法律帮助的,欢迎致电京尚拆迁律师咨询。拆迁维权案件代理经验丰富、相关法律专业功底扎实的京尚拆迁律师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被拆迁人答疑解惑,帮助被拆迁人早日争取到自己应得的最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