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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政府强拆,你敢一路告到最高法院吗!
更新时间:2019-02-19 10:54阅读次数:
面对政府强拆,很多被拆迁人都持消极维权的态度。有被拆迁人朋友说,“法律就是政府定的,谁敢跟政府讲法”;也有被拆迁人朋友说,自己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是受到拆迁人员的言语恐吓,对方声称告了也没用;还有被拆迁人表示,法律途径维权耗时太长,不如自己每天去政府门口信访......

令人感到忧心的是,很多被拆迁人朋友还不知道,以上的几大误解,其实正是强拆侵权者最好的“金钟罩铁布衫”,在被拆迁人的消极维权态度下,强拆者根本不需要承担太多打的压力,自然也就更不会主动改正侵权错误,更不会主动提高给被拆迁人的补偿。

京尚拆迁律师今天就为各位被拆迁人朋友做个分析,看看大家最常出现的消极维权的做法是什么,这些做法又有哪些弊端。

第一种 得过且过签了协议再维权

实践中京尚拆迁律师在接待咨询时发现,很多被拆迁人朋友都是在签了协议之后才想到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些被拆迁人朋友一开始往往想着“以和为贵”,尽量不与拆迁方起冲突,但在协议上签字之后却又觉得越想越不对。等到主动向律师咨询时,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子已经被强拆了。

对于正处于拆迁初期,有类似想法和做法的被拆迁人朋友,京尚拆迁律师衷心提醒,觉得补偿条件不满意,一定要懂得拒绝签字,敢于向拆迁方提出自己的补偿要求。即使双方一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被拆迁人朋友也要主动积极地为后续依法维权做取证和程序启动的准备,不要随波逐流地先签了字。

尽管对于某些拆迁协议,大家是可以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下依法撤销或确认其无效的,但一方面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另一方面,当协议签订,被拆迁人遭遇强拆的风险也会更高,不利于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

第二种 拆迁方说找律师没用就信了

随着越来越多被拆迁人法律意识的觉醒,近些年来也有更多被拆迁人向代理律师反映,自己曾听到拆迁方主动提起找律师维权的话题,且拆迁方大多数情况下会告诉被拆迁人“律师没有政府大”、“律师都是拿钱不办事”等等,极力试图打消被拆迁人委托律师维权的想法。

对此,大家不妨从三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如果委托律师真的没有用,拆迁方就不会受到任何威胁,何必特意向被拆迁人强调?这样做实在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

其次,无数案例表明,即使是政府,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面临败诉承担相应的侵权法律责任,如果委托律师依法维权真的没用,这些案例就不会存在;
最后,最高法院每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都会有征地拆迁类的判例,充分表明最高法院对被拆迁人依法维权的鼓励态度,也说明拆迁律师在拆迁维权中的重要作用从未减弱且只会越来越强。

第三种 “迷信”上访延误法定期限

很多被拆迁人朋友在感到权益受到侵害之初,往往都会想到信访维权,拉上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到政府、信访部门门口找人反映问题。曾有被拆迁人朋友哭笑不得地告诉京尚拆迁律师,他们当地的信访接待场所原来就在市政府旁边,自从几个拆迁项目爆发争议,信访接待室就远远搬离了政府大楼,让大家深深地感受到被敷衍。

实际上,一方面,信访答复并不像诉讼判决书那样,具有相当的法律强制力,它更多时候只是一种督促建议;另一方面,信访程序冗长繁杂,在被拆迁人等待信访结果的同时,很可能已经将启动其他法律程序的法定期限蹉跎过去,对被拆迁人的维权有极大的不利影响。

京尚拆迁律师建议,被拆迁人朋友应当将信访途径当做维权手段的其中一种,而不是将它当做全部的指望。我们的更多精力,应当放在与拆迁方的谈判,及通过以打促谈的方式建立平等谈判关系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地实现维权结果。

 
最后,京尚拆迁律师想说的是,拆迁维权一定是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被拆迁人如果下定决心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合理补偿了,就不要萌生退缩的想法。很多成功案例中的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也曾遭遇挫折,但倔强坚持一路“告到”最高法院,最终还是取得了丰硕的维权成果。

维权之路艰辛,但胜利成果诱人。关键在于,大家有没有勇气和毅力,一路坚持下去,抱持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韧态度,走到最后。


城市拆迁
面对政府强拆,你敢一路告到最高法院吗!
更新时间:2019-02-19 10:54阅读次数:
面对政府强拆,很多被拆迁人都持消极维权的态度。有被拆迁人朋友说,“法律就是政府定的,谁敢跟政府讲法”;也有被拆迁人朋友说,自己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是受到拆迁人员的言语恐吓,对方声称告了也没用;还有被拆迁人表示,法律途径维权耗时太长,不如自己每天去政府门口信访......

令人感到忧心的是,很多被拆迁人朋友还不知道,以上的几大误解,其实正是强拆侵权者最好的“金钟罩铁布衫”,在被拆迁人的消极维权态度下,强拆者根本不需要承担太多打的压力,自然也就更不会主动改正侵权错误,更不会主动提高给被拆迁人的补偿。

京尚拆迁律师今天就为各位被拆迁人朋友做个分析,看看大家最常出现的消极维权的做法是什么,这些做法又有哪些弊端。

第一种 得过且过签了协议再维权

实践中京尚拆迁律师在接待咨询时发现,很多被拆迁人朋友都是在签了协议之后才想到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些被拆迁人朋友一开始往往想着“以和为贵”,尽量不与拆迁方起冲突,但在协议上签字之后却又觉得越想越不对。等到主动向律师咨询时,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子已经被强拆了。

对于正处于拆迁初期,有类似想法和做法的被拆迁人朋友,京尚拆迁律师衷心提醒,觉得补偿条件不满意,一定要懂得拒绝签字,敢于向拆迁方提出自己的补偿要求。即使双方一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被拆迁人朋友也要主动积极地为后续依法维权做取证和程序启动的准备,不要随波逐流地先签了字。

尽管对于某些拆迁协议,大家是可以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下依法撤销或确认其无效的,但一方面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另一方面,当协议签订,被拆迁人遭遇强拆的风险也会更高,不利于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

第二种 拆迁方说找律师没用就信了

随着越来越多被拆迁人法律意识的觉醒,近些年来也有更多被拆迁人向代理律师反映,自己曾听到拆迁方主动提起找律师维权的话题,且拆迁方大多数情况下会告诉被拆迁人“律师没有政府大”、“律师都是拿钱不办事”等等,极力试图打消被拆迁人委托律师维权的想法。

对此,大家不妨从三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如果委托律师真的没有用,拆迁方就不会受到任何威胁,何必特意向被拆迁人强调?这样做实在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

其次,无数案例表明,即使是政府,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面临败诉承担相应的侵权法律责任,如果委托律师依法维权真的没用,这些案例就不会存在;
最后,最高法院每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都会有征地拆迁类的判例,充分表明最高法院对被拆迁人依法维权的鼓励态度,也说明拆迁律师在拆迁维权中的重要作用从未减弱且只会越来越强。

第三种 “迷信”上访延误法定期限

很多被拆迁人朋友在感到权益受到侵害之初,往往都会想到信访维权,拉上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到政府、信访部门门口找人反映问题。曾有被拆迁人朋友哭笑不得地告诉京尚拆迁律师,他们当地的信访接待场所原来就在市政府旁边,自从几个拆迁项目爆发争议,信访接待室就远远搬离了政府大楼,让大家深深地感受到被敷衍。

实际上,一方面,信访答复并不像诉讼判决书那样,具有相当的法律强制力,它更多时候只是一种督促建议;另一方面,信访程序冗长繁杂,在被拆迁人等待信访结果的同时,很可能已经将启动其他法律程序的法定期限蹉跎过去,对被拆迁人的维权有极大的不利影响。

京尚拆迁律师建议,被拆迁人朋友应当将信访途径当做维权手段的其中一种,而不是将它当做全部的指望。我们的更多精力,应当放在与拆迁方的谈判,及通过以打促谈的方式建立平等谈判关系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地实现维权结果。

 
最后,京尚拆迁律师想说的是,拆迁维权一定是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被拆迁人如果下定决心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合理补偿了,就不要萌生退缩的想法。很多成功案例中的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也曾遭遇挫折,但倔强坚持一路“告到”最高法院,最终还是取得了丰硕的维权成果。

维权之路艰辛,但胜利成果诱人。关键在于,大家有没有勇气和毅力,一路坚持下去,抱持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韧态度,走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