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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迁发生,被拆迁人可以这样三步维权!
更新时间:2019-03-01 15:33阅读次数:
随着被拆迁人群体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被拆迁人开始学着理智地拒绝不合理的拆迁条件,拒绝未补先拆先行搬迁。然而伴随着拒签而来的,还有拆迁方野蛮的违法逼迁行为。

无论是借施工等借口断水、断电、断路,还是指示社会闲散人员或地方黑恶势力成员以骚扰或暴力侵害等行为威胁被拆迁人,又或者是以拆迁户成员或亲朋的学业、事业为要挟“株连式逼迁”,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拆迁方出于逼迁目的而作出的对被拆迁人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威胁的一系列行为,被拆迁人都有权依法要求其立即停止并赔付损失。京尚拆迁律师今天要为大家解析的,就是如何分三步追究逼迁者的责任,争取自己应得的补偿和赔偿。

第一 明确维权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也就是说,当逼迁行为出现时,被拆迁人有权根据以上规定,并结合拆迁方的具体行为和针对性的法律规定救济自己的权利,追究侵权者的责任。被拆迁人通过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后,也可以在与拆迁方人员和平交涉时郑重相对方提出,让拆迁方充分意识到你并不是可以随便拿捏的“软柿子”。

第二 报警求援主动保护自己

当逼迁行为发生时,对被拆迁人来说最重要的一定是“自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的相关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如果逼迁人员直接拒绝沟通,实施暴力强拆侵害行为的,被拆迁人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先行躲避,第一时间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保护,不要自己硬碰硬地与逼迁人员正面对抗。
京尚拆迁律师要提醒被拆迁人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如果逼迁人员仅以言语要挟等难以取证的方式对被拆迁人施加压力的,很难直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且逼迁行为的危害往往具有突发性和紧迫性,对被拆迁人来说,寻求职权机关的庇护,借助外力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是最稳妥的选择。

第三 搜集证据启动法律程序维权

如我们上文所说,无论逼迁者实施的具体侵权损害行为是什么,都是国家和法律所命令禁止的。实践中追究其责任的难度在于,在逼迁行为中,对方往往不会直接将自己的“身份”暴露出来,被拆迁人要想抓住追责对象有一定的难度;另则,即使被拆迁人明知施害者是谁,也总是苦于缺少证据,难以有力追责。
对于这类情况,京尚拆迁律师建议被拆迁人从两个角度入手改善:

其一,被拆迁人在拒绝不合理补偿条件拒绝搬迁后,就要时刻保持警惕,提防逼迁强拆行为的发生,提前做好取证准备。危害发生的第一时间,一定要毫不犹豫地报警求助——即使你看到强拆人群中有“警察”的身影。

实践中很多的“拆迁公司”会雇佣社会人员穿上“制服”到现场“维持秩序”,就是为了以武力压制被拆迁人的阻拦反抗,并从精神上向被拆迁人施加压力。但实际上相关法律规定是禁止警力非法参与到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千万不要因为“警察”也在强拆,就主观回避报警维权这一重要维权举动。

其二,了解相关法律,明确知道拆迁方的侵权行为违法在哪里,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并在实践中结合通过公安机关渠道取得的证据,以及自行搜集拍录取得的证据,适时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反击维权。

在这里京尚拆迁律师要特别强调的是,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不管被拆迁人报警后对方有没有出警,这都是一条重要的追责、取证辅助渠道,被拆迁人千万要把握好;另外,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不同,实践中个案细节会影响整个案件走向。被拆迁人要结合自身情况“因案制宜”地进行维权,酌情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手段确认逼迁行为违法,并进一步主张赔偿。

 
自保意识、证据意识、法律意识,面对拆迁侵权行为时,这三点对被拆迁人来说永远都是最重要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被拆迁人要先保护好自己,才能看到罪者伏法、补偿到位的一天;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搜集充分的证据,才能更好地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有勇无谋是莽夫,被拆迁人要自己先了解法律、应用法律,才能享受到法带给我们的保护和便利,避免损害扩大。

拆迁维权涉及的是大宗财产,对被拆迁人的生活影响是无比巨大、深远的。对于整个社会和司法界来说,责问政府行政机关在征地拆迁中的违法与失职是有意义的;然而对被拆迁人个人来说,善用法律去争回自己的财产和补偿才是当前最有价值的事。

当侵害发生时,我们少问一句为什么要伤害我,先用法律的利刃去劈开黑暗,以最强硬地姿态夺回属于属于自己的权益,再以俯视的姿态告诉对方,你这样是错的,这才是维权的意义!



城市拆迁
逼迁发生,被拆迁人可以这样三步维权!
更新时间:2019-03-01 15:33阅读次数:
随着被拆迁人群体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被拆迁人开始学着理智地拒绝不合理的拆迁条件,拒绝未补先拆先行搬迁。然而伴随着拒签而来的,还有拆迁方野蛮的违法逼迁行为。

无论是借施工等借口断水、断电、断路,还是指示社会闲散人员或地方黑恶势力成员以骚扰或暴力侵害等行为威胁被拆迁人,又或者是以拆迁户成员或亲朋的学业、事业为要挟“株连式逼迁”,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拆迁方出于逼迁目的而作出的对被拆迁人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威胁的一系列行为,被拆迁人都有权依法要求其立即停止并赔付损失。京尚拆迁律师今天要为大家解析的,就是如何分三步追究逼迁者的责任,争取自己应得的补偿和赔偿。

第一 明确维权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也就是说,当逼迁行为出现时,被拆迁人有权根据以上规定,并结合拆迁方的具体行为和针对性的法律规定救济自己的权利,追究侵权者的责任。被拆迁人通过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后,也可以在与拆迁方人员和平交涉时郑重相对方提出,让拆迁方充分意识到你并不是可以随便拿捏的“软柿子”。

第二 报警求援主动保护自己

当逼迁行为发生时,对被拆迁人来说最重要的一定是“自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的相关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如果逼迁人员直接拒绝沟通,实施暴力强拆侵害行为的,被拆迁人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先行躲避,第一时间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保护,不要自己硬碰硬地与逼迁人员正面对抗。
京尚拆迁律师要提醒被拆迁人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如果逼迁人员仅以言语要挟等难以取证的方式对被拆迁人施加压力的,很难直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且逼迁行为的危害往往具有突发性和紧迫性,对被拆迁人来说,寻求职权机关的庇护,借助外力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是最稳妥的选择。

第三 搜集证据启动法律程序维权

如我们上文所说,无论逼迁者实施的具体侵权损害行为是什么,都是国家和法律所命令禁止的。实践中追究其责任的难度在于,在逼迁行为中,对方往往不会直接将自己的“身份”暴露出来,被拆迁人要想抓住追责对象有一定的难度;另则,即使被拆迁人明知施害者是谁,也总是苦于缺少证据,难以有力追责。
对于这类情况,京尚拆迁律师建议被拆迁人从两个角度入手改善:

其一,被拆迁人在拒绝不合理补偿条件拒绝搬迁后,就要时刻保持警惕,提防逼迁强拆行为的发生,提前做好取证准备。危害发生的第一时间,一定要毫不犹豫地报警求助——即使你看到强拆人群中有“警察”的身影。

实践中很多的“拆迁公司”会雇佣社会人员穿上“制服”到现场“维持秩序”,就是为了以武力压制被拆迁人的阻拦反抗,并从精神上向被拆迁人施加压力。但实际上相关法律规定是禁止警力非法参与到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千万不要因为“警察”也在强拆,就主观回避报警维权这一重要维权举动。

其二,了解相关法律,明确知道拆迁方的侵权行为违法在哪里,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并在实践中结合通过公安机关渠道取得的证据,以及自行搜集拍录取得的证据,适时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反击维权。

在这里京尚拆迁律师要特别强调的是,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不管被拆迁人报警后对方有没有出警,这都是一条重要的追责、取证辅助渠道,被拆迁人千万要把握好;另外,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不同,实践中个案细节会影响整个案件走向。被拆迁人要结合自身情况“因案制宜”地进行维权,酌情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手段确认逼迁行为违法,并进一步主张赔偿。

 
自保意识、证据意识、法律意识,面对拆迁侵权行为时,这三点对被拆迁人来说永远都是最重要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被拆迁人要先保护好自己,才能看到罪者伏法、补偿到位的一天;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搜集充分的证据,才能更好地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有勇无谋是莽夫,被拆迁人要自己先了解法律、应用法律,才能享受到法带给我们的保护和便利,避免损害扩大。

拆迁维权涉及的是大宗财产,对被拆迁人的生活影响是无比巨大、深远的。对于整个社会和司法界来说,责问政府行政机关在征地拆迁中的违法与失职是有意义的;然而对被拆迁人个人来说,善用法律去争回自己的财产和补偿才是当前最有价值的事。

当侵害发生时,我们少问一句为什么要伤害我,先用法律的利刃去劈开黑暗,以最强硬地姿态夺回属于属于自己的权益,再以俯视的姿态告诉对方,你这样是错的,这才是维权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