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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拿1400多万拆迁补偿?全都还回去了!
更新时间:2019-06-24 11:49阅读次数:
据新京报记者报道,北京顺义胡各庄的杨某,在负责当地拆迁工作期间,倒签租地协议,骗取拆迁补偿款近1500万元。该案近日经上诉获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万元。
在此之前,该案赃款已全部退缴、追缴在案,国家损失全部挽回。杨某出卖了自己的人格和自由,背叛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最终也没有如愿落下什么“好处”。
看到这则新闻,有被拆迁人朋友表示“大快人心”。但欢呼声落下后,更多被拆迁人陷入了深深的迷茫和沉默:为什么补偿款有时候到不了真正的被拆迁人手中?
京尚拆迁律师也在思考:部分被拆迁人之所以会在拆迁中开出看起来虚高的补偿条件,也许正是因为这些乱象带来的不满和不安。
面对拆迁中可能存在的,或者已经出现的这类“被拆迁人补偿少或没补偿、没资格的人骗补偿”的乱象,被拆迁人该怎么做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补偿?
别人找人“骗”补偿,我也托关系多要点补偿
有被拆迁人朋友看到有人“骗补偿”的新闻后,忍不住赌气说:“看起来还是有裙带关系才能拿到高补偿,就算不合法甚至虚构一个身份出来,都能比真正的被拆迁人拿得多。”
但是冷静下来大家也很清楚,依靠违法手段骗取补偿款的,最终还是要把好处都“吐出来”,还要因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对普通被拆迁人来说,这样并不能帮助大家轻松提高补偿。
一方面,如果被拆迁人和受托人关系不够“硬”,想请对方帮忙就得花大笔钱送礼,即使这样,法律和监察纪律越来越严格的现在,对方也不一定真的会尽全力帮被拆迁人争取高补偿,最终被拆迁人多拿到的补偿甚至可能没有自己送礼花的钱多;
另一方面,通过这样的途径提高补偿本来就是违法的,除了被金钱蒙蔽了双眼犯错的人之外,如果被拆迁人和工作人员关系够好,真的就狠得下心让对方做想要承担严重法律后果的事吗?咱们普通老百姓都不是这样的人。
因此,托关系提高补偿实际上是最不靠谱的一种手段。被拆迁人一定要理智将这种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抛出脑外。
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拒绝签字搬迁,这是权利,不使白不使
补偿不合理,有时候并不是因为国家没有进行拆迁补偿拨款,也不是因为被拆迁人的房子的实际价值,真的远低于被拆迁人的期待,而是因为拆迁方没能依法进行拆迁工作,没有公平对待被拆迁人。
上文咱们说了,这时候咱们托关系是没有用的,但是法律赋予了咱们对不合理补偿说不的权利。被拆迁人在拒签自己不认可的拆迁协议后也不要闲着。
一方面主动出击,了解拆迁方工作中是否存在不合法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未雨绸缪谨慎防备,尽量做好房屋强制拆除的预防工作和取证准备工作,为后续维权工作打好基础。
尽管国家征收是不可拒绝的,但是如果征收拆迁项目本身就不合法,或者虽然项目合法但拆迁程序、补偿标准存在问题,被拆迁人都有权利提出自己的异议,依法争取合理的补偿。千万不要误以为拆迁都是拆迁方说了算。
补偿不到位,了解情况是第一要务,信息公开申请要用好
拆迁协议签了,搬迁也早就完成了,补偿却迟迟不到位,这也是咱们在拆迁中常常会遇到的困扰。实践中确实存在拆迁款被挪用的实际案例,但是并不是所有补偿不到位都只有这一种可能原因。
如果到了拆迁协议约定的补偿期限,拆迁方还没有如约给付补偿,那么被拆迁人可以催促拆迁方履约,同时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了解补偿到底进行到了哪一步,究竟是补偿款未能足额到位,还是已经到位但未能专款专用,再有针对性地展开维权。
只要咱们签订了拆迁协议,就享有相应的合同权利,有权基于补偿协议主张应得的补偿。如果拆迁方未和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就把房子拆了的,咱们也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侵权强行拆房的行为违法,争取合理充分的补偿和赔偿。
面对不属于自己的补偿款,有人高唱着“机关算尽太聪明”,最终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这种通过违法手段,妨碍其他被拆迁人获取公平合理补偿的行为,受到所有人唾弃。
作为普通被拆迁人,咱们本身就没有机会去做这样严重违法的事,更不应该跳进别人的陷阱,成为别人骗取更多利益的帮手和牺牲品。对于咱们应得的补偿款,不用做违法的事咱们也能得到,只要被拆迁人及时、积极依法维权。
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和征地拆迁有关的法律知识内容,可以关注京尚拆迁律师的公众号和头条号;需要维权法律帮助的朋友也可以通过留言或致电的方式与京尚拆迁律师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