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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大开口”是合理提高拆迁补偿吗?6年后,强拆还是来了
更新时间:2019-08-20 15:01阅读次数:
几百户拆迁户等了六年之后,河北某回迁小区施工现场最后一栋“钉子楼”被强拆了。以往提到强拆,大家都是深恶痛绝。但这一次,被拆迁人们却都松了一口气。
说起这户钉子户的维权经历,实际上也十分曲折。从拆迁补偿过低启动法律途径维权,到律师带领胜诉赢得先机,再到“狮子大开口”僵持不下,最后,房子终于在司法强拆中轰然倒塌。其中反映的几个拆迁与法律之间关系的问题,值得更多被拆迁人借鉴和思考。
拆迁开始,补偿太低不愿同意,找到律师维权初见成效
2013年,被拆迁人老孙家所在的片区被纳入了某项目拆迁范围。老孙在这里不仅有“三上三下”的小院两处,还有一排6、7间门面房。前面的门面房用来出租和自家做生意,后面的小院一大家子人住。
谈到补偿条件时,拆迁方提出,老孙家的房子太多面积太大,不愿意提供安置房,只同意给老孙货币补偿,按照每平米2000元左右的价格补偿。当时周边房价已经将近4000元,老孙本就不想要货币安置,更不愿同意这样自己认为明显过低的补偿价格。双方谈判停滞不前。
眼看着周围的邻居一户户搬走,房子也陆续被推平了,老孙有些着急,经过多方打听,联系到北京的律师,正式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在律师的帮助下,老孙针对拆迁方在拆迁程序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提起了诉讼,收获了法院支持自己的维权请求的判决结果。
双方又重新进入了谈判阶段,这一次老孙有了更多的“谈判筹码”。周围邻居都很羡慕老孙,纷纷开始后悔:自己明明觉得补偿偏低,但还是痛快地签字搬迁了,现在只能看着别人拿比自己高的补偿了。
不听律师建议,老孙盲目要高价,谈判破裂
取得了初步的维权胜利之后,老孙自信满满,认为自己提出的条件拆迁方一定会答应。因此他没有再听取律师的专业分析和建议,也没有继续委托律师帮助自己完成和后续谈判,而是自己向拆迁方提出了折合高出周边当时房价五成的补偿条件。
拆迁方不同意老孙的要求,而老孙也抱着“就算打官司我也一定会赢”的心态,毫不让步,谈判再一次进入僵局。多次协商,老孙没能得到自己期望的结果,反而等来了“征收补偿决定”。老孙再次将目光投向了法律维权途径,他想再“将拆迁方一军”。
邻居这时对老孙不再是羡慕,而是不理解:这样狮子大开口的要价,就算自己是拆迁方也肯定不会给的,老孙在想啥?
层层程序结束,老孙还是不愿降低补偿要求,强拆终于来了
从一开始拆迁方无视老孙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给出不合理的补偿价格,到老孙初步取得维权成果;再到老孙“膨胀”提出过高的补偿要求,导致谈判再次破裂,最后到救济程序用尽,司法强拆发生,拆迁方启动的每一道程序,老孙都依照法律规定启动了维权程序,该起诉起诉,该复议复议,一项也没落下。
正是由于老孙的执着,房子六年来都稳稳地立在原地。“钉”了六年,老孙一家也不是完全没有受到过逼迁骚扰,但由于老孙一直坚持走法律途径维权,一家人也还算过得安安稳稳。
可是就是因为老孙迟迟不肯在补偿条件上让步,提出的补偿要求一次比一次高,且确实超过了合理标准,因而到最后,老孙的房子终于满足了依法进行司法强拆的条件,法院裁定准予对老孙的房子进行强制执行,到这时老孙也没能和拆迁方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保护老孙的房子六年没有受到强拆破坏,但老孙自己对补偿标准的不合理判断,却让他直到最后也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到最后老孙拿到的补偿,还是更偏向于拆迁方给出的条件,老孙原本可以是在合理范围内争取让这补偿再高一些的。
法律保护咱们的合法权利,尊重咱们的有凭有据的维权诉求,但并不是只要咱们提出来,这要求就一定合理,一定能实现。借这个案例,京尚拆迁律师也想诚恳地跟各位被拆迁人朋友说几句心里话。
被拆迁人咨询律师时,负责任的律师会根据咱们的具体情况给出法律分析和专业维权建议;也会根据咱们补偿款的提高空间,给出是否鼓励被拆迁人委托律师介入案件的中肯建议。
负责任的律师绝对不会为了多揽一个案子,就无视被拆迁人自己的利益;更不会鼓励被拆迁人“狮子大开口”,对不可能争取到的补偿寄予过高期望。
律师有时让咱们稍微降低一些补偿要求,也是结合咱们的实际情况慎重给出的意见,律师也会努力帮咱们在合法、可实现的范围内争取最高补偿。如果被拆迁人朋友已经经过考察,委托了律师,那更要郑重参考代理律师的专业意见。咱们启动法律程序维权,是为了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将咱们的利益最大化,千万不要因为咱们不理智的诉求,让咱们的补偿权益“缩水”了。
说起这户钉子户的维权经历,实际上也十分曲折。从拆迁补偿过低启动法律途径维权,到律师带领胜诉赢得先机,再到“狮子大开口”僵持不下,最后,房子终于在司法强拆中轰然倒塌。其中反映的几个拆迁与法律之间关系的问题,值得更多被拆迁人借鉴和思考。
拆迁开始,补偿太低不愿同意,找到律师维权初见成效
2013年,被拆迁人老孙家所在的片区被纳入了某项目拆迁范围。老孙在这里不仅有“三上三下”的小院两处,还有一排6、7间门面房。前面的门面房用来出租和自家做生意,后面的小院一大家子人住。
谈到补偿条件时,拆迁方提出,老孙家的房子太多面积太大,不愿意提供安置房,只同意给老孙货币补偿,按照每平米2000元左右的价格补偿。当时周边房价已经将近4000元,老孙本就不想要货币安置,更不愿同意这样自己认为明显过低的补偿价格。双方谈判停滞不前。
眼看着周围的邻居一户户搬走,房子也陆续被推平了,老孙有些着急,经过多方打听,联系到北京的律师,正式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在律师的帮助下,老孙针对拆迁方在拆迁程序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提起了诉讼,收获了法院支持自己的维权请求的判决结果。
双方又重新进入了谈判阶段,这一次老孙有了更多的“谈判筹码”。周围邻居都很羡慕老孙,纷纷开始后悔:自己明明觉得补偿偏低,但还是痛快地签字搬迁了,现在只能看着别人拿比自己高的补偿了。
不听律师建议,老孙盲目要高价,谈判破裂
取得了初步的维权胜利之后,老孙自信满满,认为自己提出的条件拆迁方一定会答应。因此他没有再听取律师的专业分析和建议,也没有继续委托律师帮助自己完成和后续谈判,而是自己向拆迁方提出了折合高出周边当时房价五成的补偿条件。
拆迁方不同意老孙的要求,而老孙也抱着“就算打官司我也一定会赢”的心态,毫不让步,谈判再一次进入僵局。多次协商,老孙没能得到自己期望的结果,反而等来了“征收补偿决定”。老孙再次将目光投向了法律维权途径,他想再“将拆迁方一军”。
邻居这时对老孙不再是羡慕,而是不理解:这样狮子大开口的要价,就算自己是拆迁方也肯定不会给的,老孙在想啥?
层层程序结束,老孙还是不愿降低补偿要求,强拆终于来了
从一开始拆迁方无视老孙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给出不合理的补偿价格,到老孙初步取得维权成果;再到老孙“膨胀”提出过高的补偿要求,导致谈判再次破裂,最后到救济程序用尽,司法强拆发生,拆迁方启动的每一道程序,老孙都依照法律规定启动了维权程序,该起诉起诉,该复议复议,一项也没落下。
正是由于老孙的执着,房子六年来都稳稳地立在原地。“钉”了六年,老孙一家也不是完全没有受到过逼迁骚扰,但由于老孙一直坚持走法律途径维权,一家人也还算过得安安稳稳。
可是就是因为老孙迟迟不肯在补偿条件上让步,提出的补偿要求一次比一次高,且确实超过了合理标准,因而到最后,老孙的房子终于满足了依法进行司法强拆的条件,法院裁定准予对老孙的房子进行强制执行,到这时老孙也没能和拆迁方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保护老孙的房子六年没有受到强拆破坏,但老孙自己对补偿标准的不合理判断,却让他直到最后也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到最后老孙拿到的补偿,还是更偏向于拆迁方给出的条件,老孙原本可以是在合理范围内争取让这补偿再高一些的。
法律保护咱们的合法权利,尊重咱们的有凭有据的维权诉求,但并不是只要咱们提出来,这要求就一定合理,一定能实现。借这个案例,京尚拆迁律师也想诚恳地跟各位被拆迁人朋友说几句心里话。
被拆迁人咨询律师时,负责任的律师会根据咱们的具体情况给出法律分析和专业维权建议;也会根据咱们补偿款的提高空间,给出是否鼓励被拆迁人委托律师介入案件的中肯建议。
负责任的律师绝对不会为了多揽一个案子,就无视被拆迁人自己的利益;更不会鼓励被拆迁人“狮子大开口”,对不可能争取到的补偿寄予过高期望。
律师有时让咱们稍微降低一些补偿要求,也是结合咱们的实际情况慎重给出的意见,律师也会努力帮咱们在合法、可实现的范围内争取最高补偿。如果被拆迁人朋友已经经过考察,委托了律师,那更要郑重参考代理律师的专业意见。咱们启动法律程序维权,是为了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将咱们的利益最大化,千万不要因为咱们不理智的诉求,让咱们的补偿权益“缩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