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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官司赢了是终点吗?
更新时间:2018-10-30 14:13阅读次数:
在以往我们谈到拆迁维权过程时,京尚拆迁律师常常向被拆迁人强调,一定要以良好的心态面对维权中途可能发生的一切变数,尤其是阶段性的失败。

信访收不到答复时怎么办,申请信息公开碰壁怎么办,维权诉讼败诉怎么办......通过对一些法律应用细节问题的解析,我们反复告诉被拆迁人:维权遇阻不可怕,关键在于被拆迁人能不能在新的挑战出现时,将拆迁方丢出的“绊脚石”用作“垫脚石”,顺势而上,直捣黄龙。

但在拆迁维权实践过程中,会让被拆迁人丧失方向的不仅仅是频现的挫折,还有突如其来的“胜利”。接下来京尚拆迁律师将通过一个典型案例,简要地为大家解析这个问题。
本案委托人宋先生于20世纪90年代末,通过政府招商引资的方式,在江苏省某镇由政府主导规划建设的工业园区租用国有土地,用于办厂。宋先生依据当时的相关规定和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取得了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一系列相关审批材料,建厂后该厂一直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至2015年该厂所在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

因双方一直无法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事宜一度搁置。2016年初,当地城管执法部门忽然向该厂作出一份《限期拆除通知书》,随后很快对该厂实施了强拆。
京尚拆迁律师接案介入后,很快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取得了确认案涉《限拆通知》和强拆行为违法的判决结果。胜诉后,征收方一改之前对宋先生颐指气使的态度,几度主动联系宋先生沟通补偿事宜。这让旗开得胜的宋先生非常开心。

然而宋先生很快发现,尽管稍前的诉讼取得了胜利,且征收方的态度也有明显的转变,但实际上征收方给出的拆迁补偿数额仍旧处于不合理的极低水平,完全无法弥补该厂因强拆遭受的损失。

眼看在这个节点通过谈判协商方式争取足额补偿可能性甚微,在京尚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宋先生向案涉地方政府提起了行政赔偿申请,并在其消极回复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

诉讼仍在进行中时,案涉地方政府就主动向宋先生提出,愿意认真考虑和采纳宋先生提出的补偿条件,最终,在京尚拆迁律师的协调帮助下,宋先生争取到了满意的补偿,并获得了地方政府给出的一系列厂房重建的福利政策,宋先生终于成功将维权的胜利成果变现。
 
在宋先生遭遇的个案中,由于地方政府违法强拆行为的典型性;在律师的帮助下,宋先生取得和保存的相关证据都相当完整;且在维权时机上,宋先生也充分占据了主动地位等原因,其维权的进程相对较为顺利。

但在相当一部分类似案例中,从行政赔偿之诉启动,到争取合理的补偿数额,再到获得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判决结果,最后到成功取得实际补偿,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变数,需要被拆迁人一一作出应对。

换言之,拆迁维权过程中,虽然阶段性的胜利都将指向维权胜利的结果,但它们都不能直接等同于维权的绝对成功。官司输了不是维权的末日,官司赢了也不能算维权的终点。比起“胜诉”或“败诉”,被拆迁人更应当关注自己能否争取到合理的补偿。

通过这个案例,京尚拆迁律师希望被拆迁人能够充分意识到,拆迁维权过程中的成功、失败都是有局限性的,补偿尚未到位时,一切就不算尘埃落定。被拆迁人务必要保持“胜不骄败不馁”的平稳心态,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下一步该怎么做”上,不要因一时的失败一蹶不振,也不要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脑。

当被拆迁人在维权过程中遇到某个阶段性结果无法直接通往最终得到补偿安置的结果的情况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向专业拆迁律师求助,及时确认下一步的方向,早日将胜利成果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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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官司赢了是终点吗?
更新时间:2018-10-30 14:13阅读次数:
在以往我们谈到拆迁维权过程时,京尚拆迁律师常常向被拆迁人强调,一定要以良好的心态面对维权中途可能发生的一切变数,尤其是阶段性的失败。

信访收不到答复时怎么办,申请信息公开碰壁怎么办,维权诉讼败诉怎么办......通过对一些法律应用细节问题的解析,我们反复告诉被拆迁人:维权遇阻不可怕,关键在于被拆迁人能不能在新的挑战出现时,将拆迁方丢出的“绊脚石”用作“垫脚石”,顺势而上,直捣黄龙。

但在拆迁维权实践过程中,会让被拆迁人丧失方向的不仅仅是频现的挫折,还有突如其来的“胜利”。接下来京尚拆迁律师将通过一个典型案例,简要地为大家解析这个问题。
本案委托人宋先生于20世纪90年代末,通过政府招商引资的方式,在江苏省某镇由政府主导规划建设的工业园区租用国有土地,用于办厂。宋先生依据当时的相关规定和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取得了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一系列相关审批材料,建厂后该厂一直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至2015年该厂所在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

因双方一直无法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事宜一度搁置。2016年初,当地城管执法部门忽然向该厂作出一份《限期拆除通知书》,随后很快对该厂实施了强拆。
京尚拆迁律师接案介入后,很快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取得了确认案涉《限拆通知》和强拆行为违法的判决结果。胜诉后,征收方一改之前对宋先生颐指气使的态度,几度主动联系宋先生沟通补偿事宜。这让旗开得胜的宋先生非常开心。

然而宋先生很快发现,尽管稍前的诉讼取得了胜利,且征收方的态度也有明显的转变,但实际上征收方给出的拆迁补偿数额仍旧处于不合理的极低水平,完全无法弥补该厂因强拆遭受的损失。

眼看在这个节点通过谈判协商方式争取足额补偿可能性甚微,在京尚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宋先生向案涉地方政府提起了行政赔偿申请,并在其消极回复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

诉讼仍在进行中时,案涉地方政府就主动向宋先生提出,愿意认真考虑和采纳宋先生提出的补偿条件,最终,在京尚拆迁律师的协调帮助下,宋先生争取到了满意的补偿,并获得了地方政府给出的一系列厂房重建的福利政策,宋先生终于成功将维权的胜利成果变现。
 
在宋先生遭遇的个案中,由于地方政府违法强拆行为的典型性;在律师的帮助下,宋先生取得和保存的相关证据都相当完整;且在维权时机上,宋先生也充分占据了主动地位等原因,其维权的进程相对较为顺利。

但在相当一部分类似案例中,从行政赔偿之诉启动,到争取合理的补偿数额,再到获得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判决结果,最后到成功取得实际补偿,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变数,需要被拆迁人一一作出应对。

换言之,拆迁维权过程中,虽然阶段性的胜利都将指向维权胜利的结果,但它们都不能直接等同于维权的绝对成功。官司输了不是维权的末日,官司赢了也不能算维权的终点。比起“胜诉”或“败诉”,被拆迁人更应当关注自己能否争取到合理的补偿。

通过这个案例,京尚拆迁律师希望被拆迁人能够充分意识到,拆迁维权过程中的成功、失败都是有局限性的,补偿尚未到位时,一切就不算尘埃落定。被拆迁人务必要保持“胜不骄败不馁”的平稳心态,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下一步该怎么做”上,不要因一时的失败一蹶不振,也不要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脑。

当被拆迁人在维权过程中遇到某个阶段性结果无法直接通往最终得到补偿安置的结果的情况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向专业拆迁律师求助,及时确认下一步的方向,早日将胜利成果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