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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这些情况,你就要警惕违法拆迁
更新时间:2018-12-03 15:38阅读次数:
近来有很多被拆迁人向京尚拆迁律师问到违法征地拆迁确认的问题,想知道如何从法律层面确认自己面临的拆迁究竟是不是存在违法问题。
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只是觉得自己拿到的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者土地房屋被无故认定为非法用地或违法建筑,但却不知道拆迁方的具体违法问题在哪,也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开始维权。京尚拆迁律师接下来就为大家总结几类实际拆迁中常见的、易判断的违法问题。
一 缺少相关审批文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因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须经征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按照法定要求进行征地报批前,也应组织具备相应的报批材料文书等。这是合法的征地拆迁项目必须具备的。
如果被拆迁人在征地公开相关信息中没有见到相关的审批材料,或实际征地面积、位置与审批内容存在出入的,通常存在越级审批、少批多占、未批先占等徒弟违法行为。
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收集公告信息和主动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相关证据,并就征收方存在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向国土资源部门进行举报,申请相关部门查处,制止违法征地拆迁行为的进一步扩张,并为维护自己的征地拆迁补偿权益打好基础。
京尚拆迁律师曾为大家总结过征地或拆迁项目中必须存在的相关文书文件,也为大家分类总结过拆迁方依法应主动向被拆迁人公告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被拆迁人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的部分材料文书,这部分内容我们在本文中不再赘述,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关注京尚拆迁律师的公众号或头条号从历史推送中查找阅读。
二 补偿方式固化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被拆迁人自主选择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都受法律保护。然而实践中我们发现,在很多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以及相当一部分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中,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定的补偿方案已对补偿方式做了单方面确定,指定被拆迁人只能接受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
这非但是剥夺了被拆迁人依法接受公平合理拆迁补偿安置的权利,也无法保障每个拆迁户个体的实际生活需求,更违反了上位法的规定,会导致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实质性的损害。
拆迁方只能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要求,给出鼓励性的条件,引导被拆迁人选择某种利于地方政府施政管理的补偿方式,而不能强制性代被拆迁人行使选择权。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拆迁方指定的补偿方式,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并按照合法、合理的标准接受补偿。
三 以强拆促进度
关于拆违和拆危式强拆相关维权案例,京尚拆迁律师为大家分享解析过很多次。实践中我们发现,拆迁方将拆迁变为拆违或拆危,通常不仅仅是为了加快拆迁进度,也是为了掩盖拆迁项目本身存在更多其他违法问题。
很多被拆迁人朋友无法将拆违(拆危)维权与拆迁维权很好地结合到一起来认识,这也是被拆迁人自行维权时的薄弱点之一。如果被拆迁人能够将拆违(拆危)维权与强拆维权联系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维权活动,会更有利于被拆迁人缩短维权流程,早日解决拆迁双方争议,取得公平合理补偿。
问题在于,被拆迁人能否抓住拆迁方在拆违、拆危过程中的违法点,适时通过启动相应法律程序有针对性地予以打击,并能够在程序进行过程中让拆迁方真正感受到压力,放弃违法拆迁行为,愿意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谈判,给出更有诚意的补偿条件。而想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的就不仅仅是专业的法律知识,还有足以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实践办案经验。
如何从“我认为拆迁方侵犯了我的权利”成功过渡到“我能从法律上证明拆迁方确实侵犯了我的权利”,这是被拆迁人实现拆迁维权的第一步。京尚拆迁律师今天为大家总结的,是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初步确认违法行为确实存在的几种典型的情况。
迈出第一步后,被拆迁人想要真正实现维权,还需要经过很长的一段路。京尚拆迁律师希望大家都能够有勇气、有毅力坚定地走下去,不要因为害怕失败就不战而自屈。
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只是觉得自己拿到的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者土地房屋被无故认定为非法用地或违法建筑,但却不知道拆迁方的具体违法问题在哪,也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开始维权。京尚拆迁律师接下来就为大家总结几类实际拆迁中常见的、易判断的违法问题。
一 缺少相关审批文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因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须经征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按照法定要求进行征地报批前,也应组织具备相应的报批材料文书等。这是合法的征地拆迁项目必须具备的。
如果被拆迁人在征地公开相关信息中没有见到相关的审批材料,或实际征地面积、位置与审批内容存在出入的,通常存在越级审批、少批多占、未批先占等徒弟违法行为。
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收集公告信息和主动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相关证据,并就征收方存在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向国土资源部门进行举报,申请相关部门查处,制止违法征地拆迁行为的进一步扩张,并为维护自己的征地拆迁补偿权益打好基础。
京尚拆迁律师曾为大家总结过征地或拆迁项目中必须存在的相关文书文件,也为大家分类总结过拆迁方依法应主动向被拆迁人公告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被拆迁人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的部分材料文书,这部分内容我们在本文中不再赘述,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关注京尚拆迁律师的公众号或头条号从历史推送中查找阅读。
二 补偿方式固化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被拆迁人自主选择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都受法律保护。然而实践中我们发现,在很多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以及相当一部分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中,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定的补偿方案已对补偿方式做了单方面确定,指定被拆迁人只能接受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
这非但是剥夺了被拆迁人依法接受公平合理拆迁补偿安置的权利,也无法保障每个拆迁户个体的实际生活需求,更违反了上位法的规定,会导致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实质性的损害。
拆迁方只能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要求,给出鼓励性的条件,引导被拆迁人选择某种利于地方政府施政管理的补偿方式,而不能强制性代被拆迁人行使选择权。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拆迁方指定的补偿方式,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并按照合法、合理的标准接受补偿。
三 以强拆促进度
关于拆违和拆危式强拆相关维权案例,京尚拆迁律师为大家分享解析过很多次。实践中我们发现,拆迁方将拆迁变为拆违或拆危,通常不仅仅是为了加快拆迁进度,也是为了掩盖拆迁项目本身存在更多其他违法问题。
很多被拆迁人朋友无法将拆违(拆危)维权与拆迁维权很好地结合到一起来认识,这也是被拆迁人自行维权时的薄弱点之一。如果被拆迁人能够将拆违(拆危)维权与强拆维权联系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维权活动,会更有利于被拆迁人缩短维权流程,早日解决拆迁双方争议,取得公平合理补偿。
问题在于,被拆迁人能否抓住拆迁方在拆违、拆危过程中的违法点,适时通过启动相应法律程序有针对性地予以打击,并能够在程序进行过程中让拆迁方真正感受到压力,放弃违法拆迁行为,愿意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谈判,给出更有诚意的补偿条件。而想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的就不仅仅是专业的法律知识,还有足以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实践办案经验。
如何从“我认为拆迁方侵犯了我的权利”成功过渡到“我能从法律上证明拆迁方确实侵犯了我的权利”,这是被拆迁人实现拆迁维权的第一步。京尚拆迁律师今天为大家总结的,是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初步确认违法行为确实存在的几种典型的情况。
迈出第一步后,被拆迁人想要真正实现维权,还需要经过很长的一段路。京尚拆迁律师希望大家都能够有勇气、有毅力坚定地走下去,不要因为害怕失败就不战而自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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