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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广播签字一定是违法拆迁吗?
更新时间:2018-12-07 13:49阅读次数:
关于村委会在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过程中的主体资格问题,京尚拆迁律师稍前已在《村委会有权征收村民土地吗?》等几篇推送中为大家做过较为详细的解析。
简单来说,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而非基层行政机关,是无权以自己的名义组织和实施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的。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在满足某些法定事由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有偿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法律规定的交错复杂使得很多农民朋友感到困惑:如果村委会通知我签协议交地,我到底该不该交;村委会反复广播要求签订协议究竟是不是一定违法?
京尚拆迁律师接下来将从村委会“征地”的合法情形与违法情形,及农民朋友们自己如何审查村委会“征地”行为的合法性三方面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疑惑。

村委会“征地”合法情形

村委会进行具体的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拆迁相关工作的合法情形目前主要有两种。

其一是村委会根据上文我们所说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出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或在土地使用人不按照批准用途用地及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用地的情况下,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出于公共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须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正常的征地补偿。
其二是村委会依照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协助或配合征地拆迁部门实施具体的征地拆迁工作,如帮助部署和进行土地房屋权属、面积、用途等的调查和实地勘察工作,将征地情况和征地补偿告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制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并实施等。但此时村委会只是协助征地拆迁部门进行具体的征收和补偿相关工作,并非以村委会自己的名义实施征地。

村委会违法征地常见情形

说到村委会违法征地,很多农民朋友都曾身受其害。实践中常见的主要有这样几类:其一是村委会依仗普通农民不懂法律,以自己的名义违法拟定征补方案并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其二是村委会以租地的名义,非法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农用地违法转为建设使用;其三是村委会在上传下达的过程中,不按照政府和征收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征收补偿工作,以权谋私将征地补偿利益用于交换私人利益,等。

以上的不同情形归根结底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村委会无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政府征收主管部门要求,向被征地农民公告征地和补偿相关信息;且整个土地权利“流转”过程中未遵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将村集体事务交由村民讨论和民主投票决定。

被征收人该如何审查征地合法性问题

京尚拆迁律师接下来将被征收人对征地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和权利救济放到一起来说。

首先,被征收人想要确定自己面临的征地拆迁究竟是村委会自己所为还是依法由政府和征收主管部门组织主导,就要明确作出土地征收决定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体是谁。想要知道这个答案,大家可以从两方面由浅入深地入手:一是关注相关公告,二是主动申请村务公开。

紧接着,如果被征收人见到了征地审批文件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就要确认相关行为的作出主体是谁——如京尚拆迁律师上文简要提及的,村委会是无权作出征收决定和指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如果缺乏征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又或者相关文件都是由村委会自行拟定的,那么该征地行为显然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被征收人就要提起精神准备下一步维权了。

最后,如果被征收人初步确认了村委会正在实施非法的征地行为,就可以从两方面开始进行维权,一方面是拒绝在补偿协议和相关权利流转文件上签字或交出土地房屋;另一方面可以向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举报村委会土地违法行为,申请相关部门依法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如果有农民朋友遇到村委会拒不配合土地主管部门对相关征地信息进行公告,或独断拟定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方案的,大家一方面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以曲线救国的方式获取更多征地相关信息材料;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举报,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

管辖政府和相关部门未根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大家还可以就政府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进一步启动行政复议或诉讼法律程序,深化维权工作。
 
京尚拆迁律师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并非只要有村委会参与其中的征地拆迁工作就是违法的。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村委会在征收和补偿工作的落实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也是农民个人与政府征收部门联系的重要枢纽。

实践中的问题在于,部分村委会成员禁不住利益诱惑,以小权谋大利,严重辜负了村民的信任,也给征地补偿工作的落地制造了更多阻碍。作为权利主体,农民朋友们唯有自己努力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才能真正明白自己在征地拆迁中的处境,唯有积极主动启动相关维权法律程序,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

如果有农民朋友有更多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向京尚拆迁律师咨询。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的,也可以直接来电联系京尚拆迁律师咨询委托维权相关事宜。

农村拆迁
村委会广播签字一定是违法拆迁吗?
更新时间:2018-12-07 13:49阅读次数:
关于村委会在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过程中的主体资格问题,京尚拆迁律师稍前已在《村委会有权征收村民土地吗?》等几篇推送中为大家做过较为详细的解析。
简单来说,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而非基层行政机关,是无权以自己的名义组织和实施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的。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在满足某些法定事由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有偿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法律规定的交错复杂使得很多农民朋友感到困惑:如果村委会通知我签协议交地,我到底该不该交;村委会反复广播要求签订协议究竟是不是一定违法?
京尚拆迁律师接下来将从村委会“征地”的合法情形与违法情形,及农民朋友们自己如何审查村委会“征地”行为的合法性三方面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疑惑。

村委会“征地”合法情形

村委会进行具体的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拆迁相关工作的合法情形目前主要有两种。

其一是村委会根据上文我们所说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出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或在土地使用人不按照批准用途用地及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用地的情况下,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出于公共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须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正常的征地补偿。
其二是村委会依照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协助或配合征地拆迁部门实施具体的征地拆迁工作,如帮助部署和进行土地房屋权属、面积、用途等的调查和实地勘察工作,将征地情况和征地补偿告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制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并实施等。但此时村委会只是协助征地拆迁部门进行具体的征收和补偿相关工作,并非以村委会自己的名义实施征地。

村委会违法征地常见情形

说到村委会违法征地,很多农民朋友都曾身受其害。实践中常见的主要有这样几类:其一是村委会依仗普通农民不懂法律,以自己的名义违法拟定征补方案并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其二是村委会以租地的名义,非法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农用地违法转为建设使用;其三是村委会在上传下达的过程中,不按照政府和征收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征收补偿工作,以权谋私将征地补偿利益用于交换私人利益,等。

以上的不同情形归根结底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村委会无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政府征收主管部门要求,向被征地农民公告征地和补偿相关信息;且整个土地权利“流转”过程中未遵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将村集体事务交由村民讨论和民主投票决定。

被征收人该如何审查征地合法性问题

京尚拆迁律师接下来将被征收人对征地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和权利救济放到一起来说。

首先,被征收人想要确定自己面临的征地拆迁究竟是村委会自己所为还是依法由政府和征收主管部门组织主导,就要明确作出土地征收决定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体是谁。想要知道这个答案,大家可以从两方面由浅入深地入手:一是关注相关公告,二是主动申请村务公开。

紧接着,如果被征收人见到了征地审批文件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就要确认相关行为的作出主体是谁——如京尚拆迁律师上文简要提及的,村委会是无权作出征收决定和指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如果缺乏征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又或者相关文件都是由村委会自行拟定的,那么该征地行为显然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被征收人就要提起精神准备下一步维权了。

最后,如果被征收人初步确认了村委会正在实施非法的征地行为,就可以从两方面开始进行维权,一方面是拒绝在补偿协议和相关权利流转文件上签字或交出土地房屋;另一方面可以向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举报村委会土地违法行为,申请相关部门依法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如果有农民朋友遇到村委会拒不配合土地主管部门对相关征地信息进行公告,或独断拟定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方案的,大家一方面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以曲线救国的方式获取更多征地相关信息材料;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举报,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

管辖政府和相关部门未根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大家还可以就政府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进一步启动行政复议或诉讼法律程序,深化维权工作。
 
京尚拆迁律师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并非只要有村委会参与其中的征地拆迁工作就是违法的。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村委会在征收和补偿工作的落实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也是农民个人与政府征收部门联系的重要枢纽。

实践中的问题在于,部分村委会成员禁不住利益诱惑,以小权谋大利,严重辜负了村民的信任,也给征地补偿工作的落地制造了更多阻碍。作为权利主体,农民朋友们唯有自己努力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才能真正明白自己在征地拆迁中的处境,唯有积极主动启动相关维权法律程序,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

如果有农民朋友有更多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向京尚拆迁律师咨询。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的,也可以直接来电联系京尚拆迁律师咨询委托维权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