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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住房困难,拆迁时能一并解决吗?
更新时间:2019-02-15 13:21阅读次数:
最近有拆迁户朋友向京尚拆迁律师咨询道,由于村里一直称没有可分配的宅基地,自己家十口人一直一起挤住在老旧的小房子里,孩子到了成家的年纪也没法分户。现在宅基地没盼到,房子却要拆迁了,自己很担心补偿太低会让原本就居住困难的一家人雪上加霜。
对于拆迁过程中存在住房困难问题的拆迁户究竟是如何补偿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拆迁能帮助拆迁户有效缓解住房困难问题吗?接下来,京尚拆迁律师就为大家简要解答这些问题。
稍前京尚拆迁律师在为大家解析该如何确定拆迁补偿数额合理范围时曾提到,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以及评估价值,结合具体的征补方案确定。实践中得出的往往是一个补偿价格的范围区间,而不一定是“一口价”的准确数额。
如本文开头提到的被拆迁人咨询案例的情况,当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小、房龄长、房屋状况差时,“按砖头”计算拆迁补偿不但无法帮助拆迁户实现生活居住水平提高,反而会令拆迁户的处境更加雪上加霜。为解决拆迁户的住房保障问题,实践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解决补偿争议。
如《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符合分户、申请宅基地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至拆迁时仍未取得宅基地的村民,拆迁时不能仅根据已有的被拆迁房屋计算补偿,还应当根据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对存在住房困难的拆迁户成员给予住房保障补助,或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形式予以安置补偿。
除此之外,结合各地的相关规定,以及京尚拆迁律师在代理维权案件过程中整理的相关材料,除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这一类情况外,同一宗宅基地房屋户口内人头数和住房情况符合规定情况时,被拆迁人也能被纳入住房困难认定和补助范围,依程序认定和公示后,也可以取得相应的拆迁补助。
另则,对于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拆迁户安置问题,各地方规定中也有相关规定。如《杭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第二十条中有规定,对于某些符合本条例规定情形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可以在被补偿人家庭常住户口人数之外增加安置人口。这些特殊性规定,也是为实际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的拆迁户特殊困难情形而存在的。
综上所述,拆迁或许已没有了令拆迁户一夜暴富的“魔力”,但仍必须坚守不能让拆迁户因征地拆迁而降低生活水平、居住条件的底线。且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实际存在的居住困难问题也应当被一并提上日程并得到实际解决。
如果有被拆迁人朋友确实存在住房困难问题,且一直未得到有效的住房保障补助措施帮助的,在拆迁时可以抓住这个机会,深入细致地了解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政策,以及具体的征补方案,根据相关内容主张自己应得的补助性补偿,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帮助家人在拆迁中提高居住条件。
实践中拆迁补偿的最终数额的多寡,有赖于被拆迁人自己的筹谋,以及与拆迁方进行谈判时的有效博弈。如果被拆迁人朋友认为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条件不公平不合理的,一定要拒绝在协议上签字,并第一时间借助法律的力量进行防守和反攻。对于情况复杂,被拆迁人不知道该从何入手开始维权的,可以就具体案情向专业律师咨询求助。
年假结束,大家都陆陆续续回到各自的岗位上,开始了新一年的辛勤工作。仍身陷拆迁纠纷的被拆迁人朋友们,也要再次用尽力气扛起未曾敢真正从肩头卸下过的维权重担。
新的一年里,京尚拆迁律师会一如既往地与各位被拆迁人朋友们站在一起,我们眼往一处看,劲儿往一处使,一同奋起向拆迁侵权恶行宣战,一起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愿所有奋战在拆迁维权一线的朋友们,己亥年“猪”(诸)事大吉!
对于拆迁过程中存在住房困难问题的拆迁户究竟是如何补偿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拆迁能帮助拆迁户有效缓解住房困难问题吗?接下来,京尚拆迁律师就为大家简要解答这些问题。
稍前京尚拆迁律师在为大家解析该如何确定拆迁补偿数额合理范围时曾提到,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以及评估价值,结合具体的征补方案确定。实践中得出的往往是一个补偿价格的范围区间,而不一定是“一口价”的准确数额。
如本文开头提到的被拆迁人咨询案例的情况,当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小、房龄长、房屋状况差时,“按砖头”计算拆迁补偿不但无法帮助拆迁户实现生活居住水平提高,反而会令拆迁户的处境更加雪上加霜。为解决拆迁户的住房保障问题,实践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解决补偿争议。
如《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符合分户、申请宅基地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至拆迁时仍未取得宅基地的村民,拆迁时不能仅根据已有的被拆迁房屋计算补偿,还应当根据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对存在住房困难的拆迁户成员给予住房保障补助,或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形式予以安置补偿。
除此之外,结合各地的相关规定,以及京尚拆迁律师在代理维权案件过程中整理的相关材料,除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这一类情况外,同一宗宅基地房屋户口内人头数和住房情况符合规定情况时,被拆迁人也能被纳入住房困难认定和补助范围,依程序认定和公示后,也可以取得相应的拆迁补助。
另则,对于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拆迁户安置问题,各地方规定中也有相关规定。如《杭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第二十条中有规定,对于某些符合本条例规定情形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可以在被补偿人家庭常住户口人数之外增加安置人口。这些特殊性规定,也是为实际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的拆迁户特殊困难情形而存在的。
综上所述,拆迁或许已没有了令拆迁户一夜暴富的“魔力”,但仍必须坚守不能让拆迁户因征地拆迁而降低生活水平、居住条件的底线。且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实际存在的居住困难问题也应当被一并提上日程并得到实际解决。
如果有被拆迁人朋友确实存在住房困难问题,且一直未得到有效的住房保障补助措施帮助的,在拆迁时可以抓住这个机会,深入细致地了解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政策,以及具体的征补方案,根据相关内容主张自己应得的补助性补偿,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帮助家人在拆迁中提高居住条件。
实践中拆迁补偿的最终数额的多寡,有赖于被拆迁人自己的筹谋,以及与拆迁方进行谈判时的有效博弈。如果被拆迁人朋友认为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条件不公平不合理的,一定要拒绝在协议上签字,并第一时间借助法律的力量进行防守和反攻。对于情况复杂,被拆迁人不知道该从何入手开始维权的,可以就具体案情向专业律师咨询求助。
年假结束,大家都陆陆续续回到各自的岗位上,开始了新一年的辛勤工作。仍身陷拆迁纠纷的被拆迁人朋友们,也要再次用尽力气扛起未曾敢真正从肩头卸下过的维权重担。
新的一年里,京尚拆迁律师会一如既往地与各位被拆迁人朋友们站在一起,我们眼往一处看,劲儿往一处使,一同奋起向拆迁侵权恶行宣战,一起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愿所有奋战在拆迁维权一线的朋友们,己亥年“猪”(诸)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