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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签拆迁协议,补偿却比邻居低30万,公平吗?
更新时间:2019-07-26 14:42阅读次数:
拆迁协议早点签字好还是晚点签字好?很多被拆迁人朋友都为这个问题困惑过。想观望一下再签吧,可一来拆迁方催得紧,二来拆迁方说早签早搬有奖励,听起来晚点签会吃亏;想早早签字拿奖励吧,又听说有些拆迁户签字晚拿的补偿反而更高。
 
京尚拆迁律师建议大家,不要过多地关注“早”、“晚”这个相对的概念,更多地关注补偿标准本身是不是合理,补偿的项目是不是全面。如果咱们觉得补偿条件偏低,千万不要直接在协议上签字。否则可能就会遇到和今天咱们案例中要讲的高女士一样的情况。
 
补偿标准有点低,拆迁方说大家都是这么补,高女士就签字了
 
广东省的高女士早年攒钱建起了五层小楼,一家人在这幢小楼里居住,还有空余房间用来收点租金,日子过得舒服自在。2018年,这幢五层小楼被划入了拆迁范围,公告贴出后,开始有工作人员上门找高女士谈补偿搬迁的事。
 
高女士一开始觉得,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如果按照这个补偿条件搬了,一家人的生活水平都会直线下降。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才置办出这么一处小楼,将来总要留给子孙些家产,因此不同意在协议上签字。
 
拆迁工作人员后来又来了几次,你来我往的协商间,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条件一点点提高了,周围的邻居也开始有人签字搬走了。工作人员告诉高女士,一来周围邻居都是按照这个统一标准签字搬迁的,不会独独亏待高女士一户;二来如果高女士现在签字搬迁,还能额外给她9万元的早签奖励。
 
高女士听了这些,心思开始动摇,最终一咬牙接受了自己仍旧认为偏低的补偿标准,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搬出了小楼。可就在等待补偿款到位期间,高女士和老街坊邻居们闲聊时得知,和她一起盖小楼的邻居签字比她更晚签字搬迁,总的补偿款却比她足足多了30万。
 
高女士开始着急上火,既生气工作人员欺骗她大家都是这个补偿标准,又气自己为什么贪那几万块“早签奖励”的小便宜。
 
签了字再想推翻协议难度很大,被拆迁人一定要先确认补偿是不是合理
 
京尚拆迁律师在讲解拆迁协议相关的维权问题时曾经提到,如果咱们能够举证证明,咱们在签约时受到了拆迁方的欺诈、胁迫,或者协议的签订存在其他可以构成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那么就可以尝试通过起诉“推翻”这份不合理的拆迁协议。
 
但是实践中想要实现这一维权目的,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且并不是所有的案例都满足这样的维权操作条件。所以说,被拆迁人朋友们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觉得既然律师说过签了字也可能有维权的机会,就放松了警惕。
 
被拆迁人朋友们在签字前一定要先确认,这个补偿条件是不是合理,咱们是不是真的弄清了这个补偿数额是怎么算出来的,并且愿意接受。毕竟一旦咱们在协议上签了字,形式上就说明咱们认可了这份协议的内容,再想推翻,需要花的力气可比写几个字大得多。
 
30万的补偿款差额不是小数目,很多普通老百姓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到头来也攒不下这么些钱。因此,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前,咱们就要先肯定这个补偿条件是不是合理。就算不和邻居比,起码咱们得确认这个补偿条件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低于的底线。
 
早签拆迁协议是咱们积极配合拆迁方工作的体现,这本身是一种良好示范,确实应该得到政策性的奖励,法律规定中也明确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办法。
 
但是被拆迁人朋友们在接受奖励的同时,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征收补偿本身是不是达到合理标准了。同时被拆迁人朋友们一定要清楚,拒绝在不合理的拆迁协议上签字,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拖时间,而是为了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所以当咱们发现补偿不合理时,一定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权,积极促进与拆迁方的谈判,早日拿到合理的补偿。

农村拆迁
早早签拆迁协议,补偿却比邻居低30万,公平吗?
更新时间:2019-07-26 14:42阅读次数:
拆迁协议早点签字好还是晚点签字好?很多被拆迁人朋友都为这个问题困惑过。想观望一下再签吧,可一来拆迁方催得紧,二来拆迁方说早签早搬有奖励,听起来晚点签会吃亏;想早早签字拿奖励吧,又听说有些拆迁户签字晚拿的补偿反而更高。
 
京尚拆迁律师建议大家,不要过多地关注“早”、“晚”这个相对的概念,更多地关注补偿标准本身是不是合理,补偿的项目是不是全面。如果咱们觉得补偿条件偏低,千万不要直接在协议上签字。否则可能就会遇到和今天咱们案例中要讲的高女士一样的情况。
 
补偿标准有点低,拆迁方说大家都是这么补,高女士就签字了
 
广东省的高女士早年攒钱建起了五层小楼,一家人在这幢小楼里居住,还有空余房间用来收点租金,日子过得舒服自在。2018年,这幢五层小楼被划入了拆迁范围,公告贴出后,开始有工作人员上门找高女士谈补偿搬迁的事。
 
高女士一开始觉得,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如果按照这个补偿条件搬了,一家人的生活水平都会直线下降。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才置办出这么一处小楼,将来总要留给子孙些家产,因此不同意在协议上签字。
 
拆迁工作人员后来又来了几次,你来我往的协商间,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条件一点点提高了,周围的邻居也开始有人签字搬走了。工作人员告诉高女士,一来周围邻居都是按照这个统一标准签字搬迁的,不会独独亏待高女士一户;二来如果高女士现在签字搬迁,还能额外给她9万元的早签奖励。
 
高女士听了这些,心思开始动摇,最终一咬牙接受了自己仍旧认为偏低的补偿标准,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搬出了小楼。可就在等待补偿款到位期间,高女士和老街坊邻居们闲聊时得知,和她一起盖小楼的邻居签字比她更晚签字搬迁,总的补偿款却比她足足多了30万。
 
高女士开始着急上火,既生气工作人员欺骗她大家都是这个补偿标准,又气自己为什么贪那几万块“早签奖励”的小便宜。
 
签了字再想推翻协议难度很大,被拆迁人一定要先确认补偿是不是合理
 
京尚拆迁律师在讲解拆迁协议相关的维权问题时曾经提到,如果咱们能够举证证明,咱们在签约时受到了拆迁方的欺诈、胁迫,或者协议的签订存在其他可以构成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那么就可以尝试通过起诉“推翻”这份不合理的拆迁协议。
 
但是实践中想要实现这一维权目的,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且并不是所有的案例都满足这样的维权操作条件。所以说,被拆迁人朋友们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觉得既然律师说过签了字也可能有维权的机会,就放松了警惕。
 
被拆迁人朋友们在签字前一定要先确认,这个补偿条件是不是合理,咱们是不是真的弄清了这个补偿数额是怎么算出来的,并且愿意接受。毕竟一旦咱们在协议上签了字,形式上就说明咱们认可了这份协议的内容,再想推翻,需要花的力气可比写几个字大得多。
 
30万的补偿款差额不是小数目,很多普通老百姓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到头来也攒不下这么些钱。因此,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前,咱们就要先肯定这个补偿条件是不是合理。就算不和邻居比,起码咱们得确认这个补偿条件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低于的底线。
 
早签拆迁协议是咱们积极配合拆迁方工作的体现,这本身是一种良好示范,确实应该得到政策性的奖励,法律规定中也明确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办法。
 
但是被拆迁人朋友们在接受奖励的同时,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征收补偿本身是不是达到合理标准了。同时被拆迁人朋友们一定要清楚,拒绝在不合理的拆迁协议上签字,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拖时间,而是为了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所以当咱们发现补偿不合理时,一定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权,积极促进与拆迁方的谈判,早日拿到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