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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成立村监会,严查基层贪腐
更新时间:2017-12-13 10:27阅读次数:

村贪和村霸勾结,欺压普通农民横行乡里,一直是农村老百姓无处言说的痛。但长期以来,国家对基层村官的监管力度偏弱,许多基层“苍蝇”仗着天高皇帝远胡作非为,甚至在征地过程中肆意侵占本属于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款项,侵犯村民合法权益。

许多当事人在向京尚拆迁律师咨询求助时,会夹杂着这样的抱怨和倾诉:征地补偿的钱都在村委会的手里,说了要发给我们,结果到现在也没消息;同一年盖的房子,XX家面积还比我们家少,可是因为他是村官儿的亲戚,补偿款比我们还多;征地的那些个文件我们一个也没见过,村干部带着两个有名的村霸直接来家里就要我们签字交地......

实际上,对基层老百姓来说,以上并不是一些个案。在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于12月7日发布的月报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点名道姓集中通报曝光,其中发生在农村范围内、涉及村(居)干部的就有36起,占比近七成。

而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显示,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人数达到27.8万,数据之大触目惊心——这还只是已经被确凿查出的人数,不知道还有多少“苍蝇”仍在岗位上苟存。京尚拆迁律师难以想象,在这庞大的数字背后,曾遭受迫害的普通农民又有几何。

值得老百姓欣慰的是,针对基层贪腐严重的现状,为了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日前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该《指导意见》针对基层老百姓关注的一些贪腐问题的监管给出了原则性的解决方案。

《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即从明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的各个农村设立基层村务监督机构,将贪腐监管体系的根须直接扎入到全国范围内的每一寸土地,届时,基层农村将不再是“苍蝇”们自划的法外之地。

针对村监会的构成、工作方式以及监督权限和内容这几个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京尚拆迁律师结合《指导意见》的内容为大家做出如下整理:

(一)村监会的构成。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村监会一般由3-5人组成,包含主任一名、成员2-4名。其中主任原则上不由村党委组织书记兼任,而是由村委会成员外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其他成员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村监会成员任期与村委会任期相同。

另外,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村监会的职责和权限。

村监会成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村务、财物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收集、受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可以说是一个兼具主动监管和上达下听职能的机构。

村监会成员的权利主要有:

(1)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

(2)质询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

(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4)建议权。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但“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

(5)主持民主评议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三)村监会的监督内容。

包括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和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

具体来说,以上内容涉及的一切与真实性、时效性和落实质量有关的具体细节都在村监会的监督范围内

(四)村监会的工作方式。

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方式:1)收集意见;2)提出建议;3)监督落实;4)通报反馈。

总的来说,对村民来说,村监会是一个能够帮助村民实现上达下听职能、接地气又有实效的机构。

除此之外,《指导意见》还对村监会的管理考核及组织领导纪律作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京尚律师相信,假如村监会真的能够依法按规定成立和运行,将来基层农村的整体环境一定会有很大改善。

长期以来,京尚拆迁律师一直心系基层被征收人,也一直在密切关注着被征收人的权益能否依法实现的问题。京尚拆迁律师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水平会越来越高,法制建设也会越来越健全,作为最后一个能为被拆迁人伸冤、说话的人,京尚拆迁律师时刻警醒,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随时准备着为被拆迁人解决征地拆迁维权难题。


棚户区改造
中央:成立村监会,严查基层贪腐
更新时间:2017-12-13 10:27阅读次数:

村贪和村霸勾结,欺压普通农民横行乡里,一直是农村老百姓无处言说的痛。但长期以来,国家对基层村官的监管力度偏弱,许多基层“苍蝇”仗着天高皇帝远胡作非为,甚至在征地过程中肆意侵占本属于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款项,侵犯村民合法权益。

许多当事人在向京尚拆迁律师咨询求助时,会夹杂着这样的抱怨和倾诉:征地补偿的钱都在村委会的手里,说了要发给我们,结果到现在也没消息;同一年盖的房子,XX家面积还比我们家少,可是因为他是村官儿的亲戚,补偿款比我们还多;征地的那些个文件我们一个也没见过,村干部带着两个有名的村霸直接来家里就要我们签字交地......

实际上,对基层老百姓来说,以上并不是一些个案。在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于12月7日发布的月报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点名道姓集中通报曝光,其中发生在农村范围内、涉及村(居)干部的就有36起,占比近七成。

而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显示,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人数达到27.8万,数据之大触目惊心——这还只是已经被确凿查出的人数,不知道还有多少“苍蝇”仍在岗位上苟存。京尚拆迁律师难以想象,在这庞大的数字背后,曾遭受迫害的普通农民又有几何。

值得老百姓欣慰的是,针对基层贪腐严重的现状,为了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日前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该《指导意见》针对基层老百姓关注的一些贪腐问题的监管给出了原则性的解决方案。

《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即从明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的各个农村设立基层村务监督机构,将贪腐监管体系的根须直接扎入到全国范围内的每一寸土地,届时,基层农村将不再是“苍蝇”们自划的法外之地。

针对村监会的构成、工作方式以及监督权限和内容这几个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京尚拆迁律师结合《指导意见》的内容为大家做出如下整理:

(一)村监会的构成。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村监会一般由3-5人组成,包含主任一名、成员2-4名。其中主任原则上不由村党委组织书记兼任,而是由村委会成员外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其他成员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村监会成员任期与村委会任期相同。

另外,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村监会的职责和权限。

村监会成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村务、财物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收集、受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可以说是一个兼具主动监管和上达下听职能的机构。

村监会成员的权利主要有:

(1)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

(2)质询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

(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4)建议权。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但“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

(5)主持民主评议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三)村监会的监督内容。

包括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和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

具体来说,以上内容涉及的一切与真实性、时效性和落实质量有关的具体细节都在村监会的监督范围内

(四)村监会的工作方式。

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方式:1)收集意见;2)提出建议;3)监督落实;4)通报反馈。

总的来说,对村民来说,村监会是一个能够帮助村民实现上达下听职能、接地气又有实效的机构。

除此之外,《指导意见》还对村监会的管理考核及组织领导纪律作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京尚律师相信,假如村监会真的能够依法按规定成立和运行,将来基层农村的整体环境一定会有很大改善。

长期以来,京尚拆迁律师一直心系基层被征收人,也一直在密切关注着被征收人的权益能否依法实现的问题。京尚拆迁律师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水平会越来越高,法制建设也会越来越健全,作为最后一个能为被拆迁人伸冤、说话的人,京尚拆迁律师时刻警醒,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随时准备着为被拆迁人解决征地拆迁维权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