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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全力启动,你做好准备了吗?
更新时间:2018-04-02 10:57阅读次数:
两会刚刚落下帷幕,2018-2020新三年棚改任务也进行地如火如荼,各地政府和金融机构都在积极响应号召。近日全国范围内包括山东省、贵州省、甘肃省、湖南省、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等多地都将三年棚改行动计划正式提上了日程,也有不少棚改项目已在筹备或进行中。
以北京为例,根据已公开的信息,今年北京全市棚改项目预计共236个,郊区占了144个,中心城区占了92个。其中中心城区部分棚改项目数量最多的是丰台区,预计共有43个,朝阳区有15个,海淀区11个,东西城区各9个,石景山区有5个。全市2018年棚改任务涉及土地面积达到一万三千四百余公顷,拆迁户总数达23550户,规模宏大。
紧张进行的棚改任务不仅给各地政府都确立了新的工作目标、提出的更高的工作要求,也让被纳入棚改拆迁范围的拆迁户开始提心吊胆。近期很多被拆迁人留言向京尚拆迁律师提问各种关于棚改拆迁的各种问题,如自己面临的棚改拆迁的性质到底是什么;棚改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等。

京尚拆迁律师在此先仅从整体角度出发,说说棚改过程中与被拆迁人密切相关的那些事。

首先,大家都关心的补偿标准的问题。
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不一,京尚拆迁律师很难在此给大家一个统一的答案;又因三年计划棚改任务遍布全国各地,一一列举剖析显然也不现实。因此涉及具体地区、案情细节的问题,大家可以自行致电京尚拆迁律师,与律师一对一进行沟通咨询。
但京尚拆迁律师可以向大家明确的是,棚改拆迁再“特别”,也不能超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因此地方政府不管以何名义对被拆迁人的土地房屋进行征收拆迁,都不能无视“确保被拆迁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个基本要求,也不能违背“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一基本原则。
被拆迁人对此有所担心的,要做的就是努力完成对房屋内外状况拍照、录像的取证工作。房子是好是坏就摆在人们眼前,仙鹤就算混进鸡群里也不能和家禽混为一谈。棚改拆迁是为了改善民生,不能让被拆迁人“一夜暴富”,但也不能让被拆迁人白白承受无家可归的痛苦。

其次,棚户区改造补偿方式的问题。

遭遇征收拆迁时,被拆迁人最害怕的就是拆迁方工作人员说“这个项目很特别”、“此次征收的政策和以往不一样”,因为这些话的潜台词很可能就是“补偿标准比较低,补偿方式比较单一”,换言之,被拆迁人很可能要为这个项目的“特殊性”做出牺牲。
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有选择补偿安置方式的选择权。京尚拆迁律师提醒被拆迁人,一定要密切关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信息,第一时间了解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责任部门提出异议;协议条件不合理的,被拆迁人也有权拒绝签字搬迁。

最后,棚户区改造相关信息的获取方法。

通常我们说到拆迁维权,都会不可避免地提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致歉,被拆迁人可以先从自己可以直接查找获取的部分入手,如去街道/村组公告栏查找过往公告记录,在地方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的官网上检索相关信息。
通常情况下,涉及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棚改等拆迁项目的相关信息,地方官网、报刊纸媒等都应当刊登有相应的公告,被拆迁人不妨多加关注,留心收集。这些材料一方面是被拆迁人维权过程中的重要证据,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被拆迁人节省不少时间和力气。
当然,其余按规定应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被拆迁人难以自行搜索获取的信息,还是免不了要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的。被拆迁人如果对自己应当知晓、保留哪些相关信息还没有基本概念的,可以自行翻阅京尚拆迁律师之前推送的相关文章,或者直接向信任的专业拆迁律师咨询确认。
 
随着计划任务范围的进一步拓展和扩大,棚户区改造已经成了2018的重要标签和热点关键词,放眼全国各地,涉及到的拆迁户数目众多,但这样一个看似庞大的群体,实际上却是相对“弱小”的。

国家推进棚改工作的初衷是为了改善民生,为生活条件差的老百姓创造更加舒适、完善的居住条件,而不是让被拆迁人流离失所,为地方上的“工作任务”或“政绩”买单。因此,如果有棚改拆迁户认为补偿安置条件不公平、不合理、达不到提高生活水平的最基本标准的,京尚拆迁律师建议您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争取自己应得的合理补偿。





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全力启动,你做好准备了吗?
更新时间:2018-04-02 10:57阅读次数:
两会刚刚落下帷幕,2018-2020新三年棚改任务也进行地如火如荼,各地政府和金融机构都在积极响应号召。近日全国范围内包括山东省、贵州省、甘肃省、湖南省、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等多地都将三年棚改行动计划正式提上了日程,也有不少棚改项目已在筹备或进行中。
以北京为例,根据已公开的信息,今年北京全市棚改项目预计共236个,郊区占了144个,中心城区占了92个。其中中心城区部分棚改项目数量最多的是丰台区,预计共有43个,朝阳区有15个,海淀区11个,东西城区各9个,石景山区有5个。全市2018年棚改任务涉及土地面积达到一万三千四百余公顷,拆迁户总数达23550户,规模宏大。
紧张进行的棚改任务不仅给各地政府都确立了新的工作目标、提出的更高的工作要求,也让被纳入棚改拆迁范围的拆迁户开始提心吊胆。近期很多被拆迁人留言向京尚拆迁律师提问各种关于棚改拆迁的各种问题,如自己面临的棚改拆迁的性质到底是什么;棚改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等。

京尚拆迁律师在此先仅从整体角度出发,说说棚改过程中与被拆迁人密切相关的那些事。

首先,大家都关心的补偿标准的问题。
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不一,京尚拆迁律师很难在此给大家一个统一的答案;又因三年计划棚改任务遍布全国各地,一一列举剖析显然也不现实。因此涉及具体地区、案情细节的问题,大家可以自行致电京尚拆迁律师,与律师一对一进行沟通咨询。
但京尚拆迁律师可以向大家明确的是,棚改拆迁再“特别”,也不能超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因此地方政府不管以何名义对被拆迁人的土地房屋进行征收拆迁,都不能无视“确保被拆迁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个基本要求,也不能违背“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一基本原则。
被拆迁人对此有所担心的,要做的就是努力完成对房屋内外状况拍照、录像的取证工作。房子是好是坏就摆在人们眼前,仙鹤就算混进鸡群里也不能和家禽混为一谈。棚改拆迁是为了改善民生,不能让被拆迁人“一夜暴富”,但也不能让被拆迁人白白承受无家可归的痛苦。

其次,棚户区改造补偿方式的问题。

遭遇征收拆迁时,被拆迁人最害怕的就是拆迁方工作人员说“这个项目很特别”、“此次征收的政策和以往不一样”,因为这些话的潜台词很可能就是“补偿标准比较低,补偿方式比较单一”,换言之,被拆迁人很可能要为这个项目的“特殊性”做出牺牲。
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有选择补偿安置方式的选择权。京尚拆迁律师提醒被拆迁人,一定要密切关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信息,第一时间了解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责任部门提出异议;协议条件不合理的,被拆迁人也有权拒绝签字搬迁。

最后,棚户区改造相关信息的获取方法。

通常我们说到拆迁维权,都会不可避免地提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致歉,被拆迁人可以先从自己可以直接查找获取的部分入手,如去街道/村组公告栏查找过往公告记录,在地方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的官网上检索相关信息。
通常情况下,涉及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棚改等拆迁项目的相关信息,地方官网、报刊纸媒等都应当刊登有相应的公告,被拆迁人不妨多加关注,留心收集。这些材料一方面是被拆迁人维权过程中的重要证据,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被拆迁人节省不少时间和力气。
当然,其余按规定应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被拆迁人难以自行搜索获取的信息,还是免不了要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的。被拆迁人如果对自己应当知晓、保留哪些相关信息还没有基本概念的,可以自行翻阅京尚拆迁律师之前推送的相关文章,或者直接向信任的专业拆迁律师咨询确认。
 
随着计划任务范围的进一步拓展和扩大,棚户区改造已经成了2018的重要标签和热点关键词,放眼全国各地,涉及到的拆迁户数目众多,但这样一个看似庞大的群体,实际上却是相对“弱小”的。

国家推进棚改工作的初衷是为了改善民生,为生活条件差的老百姓创造更加舒适、完善的居住条件,而不是让被拆迁人流离失所,为地方上的“工作任务”或“政绩”买单。因此,如果有棚改拆迁户认为补偿安置条件不公平、不合理、达不到提高生活水平的最基本标准的,京尚拆迁律师建议您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争取自己应得的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