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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已经涨到了10000多元,拆迁补偿还是8000元,你能接受吗?
更新时间:2019-11-01 21:28阅读次数:
说到家里要拆迁了,被拆迁人总是会被调侃成“拆二代”,大家都会觉得你要“发达”了。只有真正面临拆迁的人,才会知道这里面有多少烦心事儿。
最近被拆迁人周先生就因为拆迁补偿的事儿感到十分头疼。
房价涨到了一万多,拆迁补偿才8000元每平,我拿什么买新房?
周先生有一套老房子,位于早些年的中心城区。虽然因为当地的发展规划,城市中心近些年已经转移了,但这里仍旧是相当热闹的地段。并且,房子所在的小区前两年才统一翻新改造过,这个片区的房子在当地的售房市场上算是热门。
早在一年多以前,有人想以当时的市价,也就是9000多元一平米的价格购买周先生的房子,他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舍得卖出去。现在拆迁来了,周边房价也涨到了一万元出头,周先生原本以为能多拿些补偿,可对方给出的补偿价格却只有8000元,还不如一年多以前的卖价高。
周先生感到有些迷茫,如果按照这个补偿标准拆了房子,他想在同样的地段置办一套面积差不多的房子,自己还要倒贴十几万元。这样的补偿标准,自己真的应该接受吗?
周先生的同事们听说周先生家要拆迁了,纷纷祝贺他即将“发达”了,听着大家的道贺调侃,周先生觉得自己真是有苦说不出。
律师说法:补偿价不能低于市场价,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签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这条规定,如果周先生的房子所在的片区房价已经涨到了1万多元每平,理论上拆迁方应该以不低于这个标准的价格对周先生进行补偿;评估机构也应当适用“市场评估法”对周先生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定价,不应该出现每平米补偿定价低于周边房价2000多元的巨大差距。
周先生对这样的补偿价格有疑议,可以向拆迁方提出,和拆迁方重新协商补偿价格;如果协商不成,一方面周先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评估结果申请复核评估,并进一步申请专家鉴定;另外一方面,周先生可以拒绝在不合理的拆迁协议上签字,并反过来调查了解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启动复议或诉讼等法律程序维权。
被拆迁人有权利选择要安置房还是要货币补偿
进一步向周先生了解情况后我们发现,除了货币补偿的价格远低于周边房价之外,周先生还遇到了一个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情况——拆迁方仅给出了货币补偿这一种补偿方式,完全没有给周先生选择安置房的机会。
对于这一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也就是说,如果比起要钱周先生更想要房子,那么拆迁方应该尊重周先生的选择权利,以面积置换比例不低于1:1的标准,向周先生提供相同地段的安置房;如果安置房的地段比较偏远,拆迁方还应该在面积上对周先生进行补贴,或者折价以货币形式补偿周先生。
京尚拆迁律师最后想说的是,现在只有在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才能由政府组织征地拆迁,所以国家提出了要求,必须保障被拆迁人原有居住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都应该考虑到被拆迁人的生活生计,保证被拆迁人不会因为拆迁从此居无定所,不用为了住上和原来差不多的房子,搭上自己的积蓄,还要重新奋斗十几年。
如果有被拆迁人朋友遇到拆迁过后自己反而要贴钱才能买得起房的情况,一定要谨慎确认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并理智拒签不合理的拆迁协议,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近被拆迁人周先生就因为拆迁补偿的事儿感到十分头疼。
房价涨到了一万多,拆迁补偿才8000元每平,我拿什么买新房?
周先生有一套老房子,位于早些年的中心城区。虽然因为当地的发展规划,城市中心近些年已经转移了,但这里仍旧是相当热闹的地段。并且,房子所在的小区前两年才统一翻新改造过,这个片区的房子在当地的售房市场上算是热门。
早在一年多以前,有人想以当时的市价,也就是9000多元一平米的价格购买周先生的房子,他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舍得卖出去。现在拆迁来了,周边房价也涨到了一万元出头,周先生原本以为能多拿些补偿,可对方给出的补偿价格却只有8000元,还不如一年多以前的卖价高。
周先生感到有些迷茫,如果按照这个补偿标准拆了房子,他想在同样的地段置办一套面积差不多的房子,自己还要倒贴十几万元。这样的补偿标准,自己真的应该接受吗?
周先生的同事们听说周先生家要拆迁了,纷纷祝贺他即将“发达”了,听着大家的道贺调侃,周先生觉得自己真是有苦说不出。
律师说法:补偿价不能低于市场价,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签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这条规定,如果周先生的房子所在的片区房价已经涨到了1万多元每平,理论上拆迁方应该以不低于这个标准的价格对周先生进行补偿;评估机构也应当适用“市场评估法”对周先生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定价,不应该出现每平米补偿定价低于周边房价2000多元的巨大差距。
周先生对这样的补偿价格有疑议,可以向拆迁方提出,和拆迁方重新协商补偿价格;如果协商不成,一方面周先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评估结果申请复核评估,并进一步申请专家鉴定;另外一方面,周先生可以拒绝在不合理的拆迁协议上签字,并反过来调查了解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启动复议或诉讼等法律程序维权。
被拆迁人有权利选择要安置房还是要货币补偿
进一步向周先生了解情况后我们发现,除了货币补偿的价格远低于周边房价之外,周先生还遇到了一个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情况——拆迁方仅给出了货币补偿这一种补偿方式,完全没有给周先生选择安置房的机会。
对于这一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也就是说,如果比起要钱周先生更想要房子,那么拆迁方应该尊重周先生的选择权利,以面积置换比例不低于1:1的标准,向周先生提供相同地段的安置房;如果安置房的地段比较偏远,拆迁方还应该在面积上对周先生进行补贴,或者折价以货币形式补偿周先生。
京尚拆迁律师最后想说的是,现在只有在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才能由政府组织征地拆迁,所以国家提出了要求,必须保障被拆迁人原有居住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都应该考虑到被拆迁人的生活生计,保证被拆迁人不会因为拆迁从此居无定所,不用为了住上和原来差不多的房子,搭上自己的积蓄,还要重新奋斗十几年。
如果有被拆迁人朋友遇到拆迁过后自己反而要贴钱才能买得起房的情况,一定要谨慎确认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并理智拒签不合理的拆迁协议,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