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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南郑强拆事件:被拆迁人是时候懂点法了!
更新时间:2018-05-04 12:54阅读次数:
以四朝文明定鼎天下的陕西省,历史文化积淀极可谓是极为丰厚了,甚至于让人常会觉得它的每一寸土地都浸透了历史的风韵,无时无刻不令人心向往之。因此当“强拆”这样的字眼与这样一片土地捆绑出现时,京尚拆迁律师会忍不住有些慨叹,有种硬生生被从浸身其中的历史文化长卷里扯出来的不适感。

前几日,网媒曝出一则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大河坎镇发生强拆的消息,称有网友反映,镇长于4月11日带头领着拆迁队、开着大型机械强拆居民房屋,在没有出示相关拆迁手续的情况下,不但强行破门、乱扔家具,过程中还对被拆迁人家中的老人和孕妇进行强行拖拽和拳打脚踹。有自称目击者的网友追加爆料,除被伤害的老人和孕妇外,另外还有两名群众被打伤。期间有人打电话向镇公安局报警,但直至打人冲突结束后才见出警,打人者被带走后也被放掉。

但紧接着又有网友发表了与前者爆料内容大相径庭的评论,称当天自己曾从现场经过,只看到有老百姓撕扯一名女性执法者(着制服),听周围群众议论,事实并非政府欺人强拆,而是被拆迁人“人心不足蛇吞象”的又一个典型案例。

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京尚拆迁律师没有第一时间发表意见,而是等待着事情进一步水落石出。
5月2日上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官网发布通告。

该户被拆迁人(户主李某)为提高拆迁补偿,于2017年初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绿化控制区内强行施工打好建筑基础,无视当地国土部门会同综合执法部门下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屡次进行的现场政策宣传,通过晚上和节假日抢修抢建的方式将违章建筑建设完毕。
2017年底,在被拆迁人李某既不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又不按照要求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情况下,相关职能部门向法院提出了强拆申请,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大河镇人民政府受委托执行强拆。

4月11日冲突发生前,工作人员已经多次向被拆迁人李某一家进行告知,并现场宣读了拆除决定书,但被拆迁人一家在强拆过程中情绪过为激动,不断对执法人员进行推搡、谩骂、威胁。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理性克制,最终完成了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工作。
对于自己对执法人员的蹂搡谩骂,爆出强拆消息的网友没有提及;对于是否有个别执法人员在强拆过程中不够冷静克制,或是否存在推搡老人、孕妇的粗暴行为,通告中也没有具体明确。因此,京尚拆迁律师宁可站在中间立场上认为,这一场强拆最终闹到网络媒体上,并不是镇政府或被拆迁人李某一家某一方的单方责任。

站在专业拆迁维权律师的角度上来看,在这个案子中,被拆迁人李某一家存在太多“明明可以依法妥善解决,偏偏要让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的错棋。

明知是违法建筑还要盖,这样能拿到补偿吗?

李某一家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打地基的时候就已经被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但李某一家仍旧一意孤行地盖完了房子,有人说,李某就是为了在拆迁时多拿补偿。
京尚拆迁律师多次提到,并不是所有的“违法建筑”都是严格意义上的违法建筑,但假如房子真的被依法按程序确认为违法建筑,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拆迁时是不予补偿的。
不管李某是出于怎样的考虑,既不启动相关法律程序表达自己的主张,也不听受相关部门的处置意见,闷着头捂住耳朵一定要建已经被明确为“违法建筑”的房子,本就是在为被强拆埋下隐患。

建房行为被指违法违规,捂上耳朵不听就可以了吗?

假如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只是想努力为自己和家人争取更多的补偿,那么李某应该做的是有理有据地和拆迁方协商确定合理的补偿价格。即使拆迁房想要压低补偿、侵犯李某权利,李某也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假如李某真的认为自己盖房是合法的,有相关许可证件或满足办证条件,也该通过法律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不是用沉默表明自己的立场,更不是任由自己的房子被打上违法建筑的标签却不辩解,一直任由事态发展到发生强拆的地步。

提高拆迁补偿,真的要靠违法的方式吗?

很多被拆迁人不知法、不懂法,也不想看到法。就如本案李某一家在报道和通报中那样,明明工作人员已经一遍遍在耳朵边上说法了,却还抱着“我不相信的东西就不存在”的心态,拒绝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自己的主张,坚持做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事。
被拆迁人会存在这种严重缺乏法律安全感的心态,既是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普法者的悲哀,也是被拆迁人自己的悲哀。
这就好比两个左手棒子、右手法律的人在进行一场比赛,谁抡起棒子打了对方,就会被裁判判定违规;谁巧妙地运用法律制衡对方,才有在比赛中取胜的机会。
有些“聪明”的拆迁方趁“裁判”不注意用棒子打了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原本应该向“裁判”举报拆迁方,与“裁判”一起对违规者进行制裁,但偏有不信邪的被拆迁人,有样学样,试图在“裁判”的眼皮底下瞒天过海,也违反规则用大棒去和拆迁方硬拼,最终因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了裁判的惩罚。
此时拆迁方究竟有没有为其违法违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还有那么重要吗?被拆迁人已经把自己和家人原本在柳暗花明后应享有的幸福牺牲掉了。用违法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绝对不是聪明人的选择。
 
拆迁征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建设,靠的从来都不单单是政府或者老百姓哪一方,政府和老百姓之间,还连着情,连着法。只有政府做好守法表率工作和普法工作,老百姓才有正确实现“上行下效”的机会。
不管是法律本身,还是努力为法律、用法律发声的律师,都不是政府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墙隔,而是帮助双方实现友好顺利沟通的桥梁。政府应当多听听律师在为被拆迁人传递怎样的民意民情,柔性执法行政,过于强硬反而容易遭到激烈反抗;老百姓应当多参考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合法、理智地主张自己的权利。
最后,京尚拆迁律师衷心提醒被拆迁人,不管地方政府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拆迁征收行为,被拆迁人自己都要先积极知法、努力懂法、坚定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唯有这样才能更快、更安全地为自己和家人争取更多合法补偿,并将脱轨的政府扳回依法征收的正轨上来。





农村拆迁
陕西南郑强拆事件:被拆迁人是时候懂点法了!
更新时间:2018-05-04 12:54阅读次数:
以四朝文明定鼎天下的陕西省,历史文化积淀极可谓是极为丰厚了,甚至于让人常会觉得它的每一寸土地都浸透了历史的风韵,无时无刻不令人心向往之。因此当“强拆”这样的字眼与这样一片土地捆绑出现时,京尚拆迁律师会忍不住有些慨叹,有种硬生生被从浸身其中的历史文化长卷里扯出来的不适感。

前几日,网媒曝出一则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大河坎镇发生强拆的消息,称有网友反映,镇长于4月11日带头领着拆迁队、开着大型机械强拆居民房屋,在没有出示相关拆迁手续的情况下,不但强行破门、乱扔家具,过程中还对被拆迁人家中的老人和孕妇进行强行拖拽和拳打脚踹。有自称目击者的网友追加爆料,除被伤害的老人和孕妇外,另外还有两名群众被打伤。期间有人打电话向镇公安局报警,但直至打人冲突结束后才见出警,打人者被带走后也被放掉。

但紧接着又有网友发表了与前者爆料内容大相径庭的评论,称当天自己曾从现场经过,只看到有老百姓撕扯一名女性执法者(着制服),听周围群众议论,事实并非政府欺人强拆,而是被拆迁人“人心不足蛇吞象”的又一个典型案例。

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京尚拆迁律师没有第一时间发表意见,而是等待着事情进一步水落石出。
5月2日上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官网发布通告。

该户被拆迁人(户主李某)为提高拆迁补偿,于2017年初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绿化控制区内强行施工打好建筑基础,无视当地国土部门会同综合执法部门下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屡次进行的现场政策宣传,通过晚上和节假日抢修抢建的方式将违章建筑建设完毕。
2017年底,在被拆迁人李某既不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又不按照要求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情况下,相关职能部门向法院提出了强拆申请,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大河镇人民政府受委托执行强拆。

4月11日冲突发生前,工作人员已经多次向被拆迁人李某一家进行告知,并现场宣读了拆除决定书,但被拆迁人一家在强拆过程中情绪过为激动,不断对执法人员进行推搡、谩骂、威胁。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理性克制,最终完成了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工作。
对于自己对执法人员的蹂搡谩骂,爆出强拆消息的网友没有提及;对于是否有个别执法人员在强拆过程中不够冷静克制,或是否存在推搡老人、孕妇的粗暴行为,通告中也没有具体明确。因此,京尚拆迁律师宁可站在中间立场上认为,这一场强拆最终闹到网络媒体上,并不是镇政府或被拆迁人李某一家某一方的单方责任。

站在专业拆迁维权律师的角度上来看,在这个案子中,被拆迁人李某一家存在太多“明明可以依法妥善解决,偏偏要让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的错棋。

明知是违法建筑还要盖,这样能拿到补偿吗?

李某一家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打地基的时候就已经被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但李某一家仍旧一意孤行地盖完了房子,有人说,李某就是为了在拆迁时多拿补偿。
京尚拆迁律师多次提到,并不是所有的“违法建筑”都是严格意义上的违法建筑,但假如房子真的被依法按程序确认为违法建筑,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拆迁时是不予补偿的。
不管李某是出于怎样的考虑,既不启动相关法律程序表达自己的主张,也不听受相关部门的处置意见,闷着头捂住耳朵一定要建已经被明确为“违法建筑”的房子,本就是在为被强拆埋下隐患。

建房行为被指违法违规,捂上耳朵不听就可以了吗?

假如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只是想努力为自己和家人争取更多的补偿,那么李某应该做的是有理有据地和拆迁方协商确定合理的补偿价格。即使拆迁房想要压低补偿、侵犯李某权利,李某也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假如李某真的认为自己盖房是合法的,有相关许可证件或满足办证条件,也该通过法律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不是用沉默表明自己的立场,更不是任由自己的房子被打上违法建筑的标签却不辩解,一直任由事态发展到发生强拆的地步。

提高拆迁补偿,真的要靠违法的方式吗?

很多被拆迁人不知法、不懂法,也不想看到法。就如本案李某一家在报道和通报中那样,明明工作人员已经一遍遍在耳朵边上说法了,却还抱着“我不相信的东西就不存在”的心态,拒绝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自己的主张,坚持做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事。
被拆迁人会存在这种严重缺乏法律安全感的心态,既是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普法者的悲哀,也是被拆迁人自己的悲哀。
这就好比两个左手棒子、右手法律的人在进行一场比赛,谁抡起棒子打了对方,就会被裁判判定违规;谁巧妙地运用法律制衡对方,才有在比赛中取胜的机会。
有些“聪明”的拆迁方趁“裁判”不注意用棒子打了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原本应该向“裁判”举报拆迁方,与“裁判”一起对违规者进行制裁,但偏有不信邪的被拆迁人,有样学样,试图在“裁判”的眼皮底下瞒天过海,也违反规则用大棒去和拆迁方硬拼,最终因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了裁判的惩罚。
此时拆迁方究竟有没有为其违法违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还有那么重要吗?被拆迁人已经把自己和家人原本在柳暗花明后应享有的幸福牺牲掉了。用违法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绝对不是聪明人的选择。
 
拆迁征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建设,靠的从来都不单单是政府或者老百姓哪一方,政府和老百姓之间,还连着情,连着法。只有政府做好守法表率工作和普法工作,老百姓才有正确实现“上行下效”的机会。
不管是法律本身,还是努力为法律、用法律发声的律师,都不是政府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墙隔,而是帮助双方实现友好顺利沟通的桥梁。政府应当多听听律师在为被拆迁人传递怎样的民意民情,柔性执法行政,过于强硬反而容易遭到激烈反抗;老百姓应当多参考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合法、理智地主张自己的权利。
最后,京尚拆迁律师衷心提醒被拆迁人,不管地方政府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拆迁征收行为,被拆迁人自己都要先积极知法、努力懂法、坚定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唯有这样才能更快、更安全地为自己和家人争取更多合法补偿,并将脱轨的政府扳回依法征收的正轨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