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10-85636656
国家不允许农村建大棚了?又是谣传!打击的只是违法“大棚房”
更新时间:2019-07-09 14:15阅读次数:
最近有农民朋友来问,律师,听说国家现在不让建大棚了是咋回事啊,好像有的村子有好些大棚都被拆了,说是违建。以后是不让大棚种植(养殖)了吗?
 
并且,提出类似疑问的朋友不只一两个。在具体解释这是怎么一回事之前,京尚拆迁律师要先和农民朋友们强调结论:这个被查被拆的“大棚房”,和咱们进行农畜种植、养殖的大棚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国家没有不让盖大棚!
 
接下来,咱们再具体看看,这个“不允许农村建大棚”的谣传到底是怎么传出来的。
 
被打击的“大棚房”到底是啥,和农民盖的大棚有什么区别?
 
咱们农村用来进行农耕种植、畜禽养殖的大棚,简单来说其实就是“温室”的一种,主要以塑料薄膜、玻璃或者其他材料修建而成,能在透光的同时,使大棚内保持一定温度,在一定程度上抵抗自然灾害。
 
这是一种科学种植/养殖方法,可以帮助缩短种植/养殖周期、增加产量。咱们可以通俗地把它理解成是一种农业生产设施。
 
同时,为了方便农民朋友们劳作,大棚有时候会附建一个“看护管理房”,用来存储种子、肥料等材料,也方便农民朋友们劳作间隙小憩。这个看护房的面积标准等,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通常是由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规章进行规范。
 
被国家查处打击的并不是这种“大棚”,而是存在违法占地用地问题的“大棚房”。一字之差,两者的用处和合法性截然不同。
 
这个“大棚房”,指的是以农业大棚为名,占用农村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通俗来说就是在耕地上盖房子。它已经改变了耕地的农业用途和土地的状态及性质。
 
举个例子来说,有些地方会把农业大棚的内部和周围地面硬化(比方说铺上水泥地面),改建成“农家小院”或者“度假别墅”等,用来经营农家乐,甚至直接出售、出租给城里人。这种就是典型的披着农业大棚外皮的违法“大棚房”。
 
说到这农民朋友们应该也有一定了解了,这个“大棚房”不但是土地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它冲击着国家的耕地红线,占用本属于农村老百姓的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严重破坏了土地环境,侵害了农民朋友们的土地权利。
 
国家是如何整治“大棚房”的?大棚房被拆有补偿吗?
 
2018年9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严查清理“大棚房”,遏制农地非农化。
 
《方案》要求,对包括以下三类问题的“大棚房”进行集中打击和清理整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据人民网评报道,仅截至今年3月17日,全国共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就达到了16.8万个左右,涉及占用耕地13万亩。这些宝贵的耕地被改建成了“私家庄园”、“乡村别墅”等,令人痛心。地方政府正逐步对这些违法建筑建设实施拆违、整改,推进耕地的复耕工作。
 
对于这些被拆除的大棚房,有人可能会好奇,花钱建的,拆除的时候会有补偿吗?京尚拆迁律师要明确的一点是,这些大棚房是违建,违建的依法拆除不同于征地拆迁,是没有补偿的。当然,违建内的财物及拆除违建后的材料属于权利人的合法财产的,仍旧归权利人所有。
 
合法大棚是不应该被“拆违”的,该要补偿的时候咱们要硬气点!
 
如果有农民朋友正常建设的农业大棚,和符合地方规章规定建设的看护房,也被要求拆除的,咱们一定要弄清楚,是咱们的合法大棚被错误地认定为违法的“大棚房”了,还是其实咱们遇到的是土地征收而不是大棚房整治。
 
如果是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如果农民朋友遇到的是征地活动,那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朋友有权主张耕地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的。如果拆迁方拒不给予补偿,咱们就要通过法律手段核实这个征地项目是不是合法,有没有经过征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并在此基础上争取咱们应得的补偿。
 
京尚拆迁律师最后想说的是,国家现在努力推进农村土地政策改革,希望能够帮助农民更充分地实现咱们的土地权利。
 
但是,无论是宅基地“三权分立”,还是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些尝试都有一个共同的底线,那就是不能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不能让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外部的冲击和挤压。
 
土地是咱们农村老百姓扎根的根本,咱们的许多重要权利都系于宝贵的土地。所以,不管政策如何变动,保护耕地红线、合法用地,拒绝他人以违法手段觊觎咱们的土地,都是咱们每个人都应该谨守的底线。
 
建设“大棚房”所能收获的违法利益就如同泡沫,根本不可能长久。农民朋友们一定要坚守住咱们赖以生存的宝贵土地,别去触碰法律的警戒线,也别让咱们的长远利益成了某些人的私欲的牺牲品。
 

农村拆迁
国家不允许农村建大棚了?又是谣传!打击的只是违法“大棚房”
更新时间:2019-07-09 14:15阅读次数:
最近有农民朋友来问,律师,听说国家现在不让建大棚了是咋回事啊,好像有的村子有好些大棚都被拆了,说是违建。以后是不让大棚种植(养殖)了吗?
 
并且,提出类似疑问的朋友不只一两个。在具体解释这是怎么一回事之前,京尚拆迁律师要先和农民朋友们强调结论:这个被查被拆的“大棚房”,和咱们进行农畜种植、养殖的大棚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国家没有不让盖大棚!
 
接下来,咱们再具体看看,这个“不允许农村建大棚”的谣传到底是怎么传出来的。
 
被打击的“大棚房”到底是啥,和农民盖的大棚有什么区别?
 
咱们农村用来进行农耕种植、畜禽养殖的大棚,简单来说其实就是“温室”的一种,主要以塑料薄膜、玻璃或者其他材料修建而成,能在透光的同时,使大棚内保持一定温度,在一定程度上抵抗自然灾害。
 
这是一种科学种植/养殖方法,可以帮助缩短种植/养殖周期、增加产量。咱们可以通俗地把它理解成是一种农业生产设施。
 
同时,为了方便农民朋友们劳作,大棚有时候会附建一个“看护管理房”,用来存储种子、肥料等材料,也方便农民朋友们劳作间隙小憩。这个看护房的面积标准等,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通常是由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规章进行规范。
 
被国家查处打击的并不是这种“大棚”,而是存在违法占地用地问题的“大棚房”。一字之差,两者的用处和合法性截然不同。
 
这个“大棚房”,指的是以农业大棚为名,占用农村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通俗来说就是在耕地上盖房子。它已经改变了耕地的农业用途和土地的状态及性质。
 
举个例子来说,有些地方会把农业大棚的内部和周围地面硬化(比方说铺上水泥地面),改建成“农家小院”或者“度假别墅”等,用来经营农家乐,甚至直接出售、出租给城里人。这种就是典型的披着农业大棚外皮的违法“大棚房”。
 
说到这农民朋友们应该也有一定了解了,这个“大棚房”不但是土地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它冲击着国家的耕地红线,占用本属于农村老百姓的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严重破坏了土地环境,侵害了农民朋友们的土地权利。
 
国家是如何整治“大棚房”的?大棚房被拆有补偿吗?
 
2018年9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严查清理“大棚房”,遏制农地非农化。
 
《方案》要求,对包括以下三类问题的“大棚房”进行集中打击和清理整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据人民网评报道,仅截至今年3月17日,全国共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就达到了16.8万个左右,涉及占用耕地13万亩。这些宝贵的耕地被改建成了“私家庄园”、“乡村别墅”等,令人痛心。地方政府正逐步对这些违法建筑建设实施拆违、整改,推进耕地的复耕工作。
 
对于这些被拆除的大棚房,有人可能会好奇,花钱建的,拆除的时候会有补偿吗?京尚拆迁律师要明确的一点是,这些大棚房是违建,违建的依法拆除不同于征地拆迁,是没有补偿的。当然,违建内的财物及拆除违建后的材料属于权利人的合法财产的,仍旧归权利人所有。
 
合法大棚是不应该被“拆违”的,该要补偿的时候咱们要硬气点!
 
如果有农民朋友正常建设的农业大棚,和符合地方规章规定建设的看护房,也被要求拆除的,咱们一定要弄清楚,是咱们的合法大棚被错误地认定为违法的“大棚房”了,还是其实咱们遇到的是土地征收而不是大棚房整治。
 
如果是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如果农民朋友遇到的是征地活动,那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朋友有权主张耕地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的。如果拆迁方拒不给予补偿,咱们就要通过法律手段核实这个征地项目是不是合法,有没有经过征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并在此基础上争取咱们应得的补偿。
 
京尚拆迁律师最后想说的是,国家现在努力推进农村土地政策改革,希望能够帮助农民更充分地实现咱们的土地权利。
 
但是,无论是宅基地“三权分立”,还是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些尝试都有一个共同的底线,那就是不能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不能让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外部的冲击和挤压。
 
土地是咱们农村老百姓扎根的根本,咱们的许多重要权利都系于宝贵的土地。所以,不管政策如何变动,保护耕地红线、合法用地,拒绝他人以违法手段觊觎咱们的土地,都是咱们每个人都应该谨守的底线。
 
建设“大棚房”所能收获的违法利益就如同泡沫,根本不可能长久。农民朋友们一定要坚守住咱们赖以生存的宝贵土地,别去触碰法律的警戒线,也别让咱们的长远利益成了某些人的私欲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