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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漯河深夜拆迁伤亡案:法律不应成为最后选项
更新时间:2019-07-17 14:36阅读次数:
据中新网等多家媒体报道,7月3日,河南省漯河市发生了一起因夜间拆迁而起的悲剧案件。当日凌晨,郾城区小李庄棚改项目指挥部组织工作人员50余人,对被征收人王某忠的房屋实施了拆除。王某忠之子王某得知拆房后“异常恼怒”,驾车撞向拆房人员,其中一人躲闪不及,当场身亡。漯河市郾城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目前警方已介入,具体情况还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故意伤人、致人死亡是犯罪,那么拆迁方夜间拆迁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又该如何理解和评判呢?悲剧的发生,到底是什么造成的?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该案一经报道,很多网友发出了质疑的声音:为什么拆迁会摸黑发生,有什么事不能白天做;被拆迁人反应这么大,是不是拆迁双方还没商量好就拆房子了?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也就是说,除了紧急情况之外,行政机关是不能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强制拆除房屋的。对于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强制拆除房屋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以不理性的方式抵抗违法拆迁,换不回任何期待的结果
 
不论如何,王某驾车冲撞人群、致人死亡的行为,都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王某也将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付出惨痛代价。
 
面对拆迁中的违法、侵权问题,被拆迁人有时候会因为情绪激动,产生一些不理智的想法。但是京尚拆迁律师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尽快冷静下来,恢复理性,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不管是拆迁补偿不合理,还是拆迁程序存在违法问题,咱们都能通过法律手段督促拆迁方回归到依法征收、补偿的正轨上来,为咱们自己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实践中维权确实会存在一定的难度,但这些困难并非不能克服。
 
更重要的是,依法维权取得的成果才是稳定的、可靠的;不理智的行为只能是一时血气上涌的发泄,非但解决不了问题、维护不了咱们的权利,反而会因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把自己“赔”进去,百害而无一利,这是对自己最不负责任的选择。
 
只有拆迁双方都谨慎守法,才能避免悲剧发生
 
根据媒体报道,小李庄棚改项目具有依法办理的相关手续,夜间拆除发生前,只余案涉王某忠家房屋与另一户拆迁户房屋没有拆除,原因是王某家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满意,双方没能协商一致,两户房屋影响到了安置房的建设和其他拆迁户的回迁。
 
报道中并没有提及双方的协商经过,没有讲明王某家对补偿不满意有没有启动法律程序维权,也没有提到拆迁方是否依法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但夜间拆除确实发生了,王某也确实驾车撞了人。
 
征地拆迁项目的启动,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拆迁方期待顺利、快速地完成征收拆迁工作;被拆迁人期望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早日拿到补偿款、住进安置房。
 
实践中问题在于,拆迁方有时会采取不履行法定程序、暴力逼签的违法手段,来加快推进拆迁进度、压低拆迁补偿价格;而被拆迁人也会因为缺乏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和信任,采取拖延的维权战术,甚至如王某一样暴力反抗。
 
大多数的拆迁悲剧的发生,都是由双方存在以上错误行为共同造成的。如果是拆迁方单方面实施违法拆迁,被拆迁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反击,不理智的作为只能让咱们陷入更深的困境。
 
所以,对被拆迁人个人来说,即使拆迁中咱们真的遇到了违法侵权问题,咱们也不能不计代价地以违法方式反抗,就算不考虑法律的尊严,咱们也要为自己的未来多着想。只有咱们都依法维权,才能更好地督促拆迁方放弃通过违法手段侵害咱们的合法权益。
 
京尚拆迁律师明白,在拆迁方作出违法拆迁行为的情况下,要求被拆迁人无论如何都要严格守法,被拆迁人感情上会觉得憋屈。
 
但大家一定要想通这个道理:我们守法,正是为了打击拆迁方的违法。只有从我们自己开始筑起依法拆迁的围栏,才能将总想冲破合法底线的拆迁“猛兽”永远关在法律的笼子里。
 
试想如果王某的手没有将方向盘打向人群,而是拿出手机拍下拆房的情况,做好针对违法拆房行为起诉的准备,那王某今后的人生,一定会和现在大不一样。

农村拆迁
评漯河深夜拆迁伤亡案:法律不应成为最后选项
更新时间:2019-07-17 14:36阅读次数:
据中新网等多家媒体报道,7月3日,河南省漯河市发生了一起因夜间拆迁而起的悲剧案件。当日凌晨,郾城区小李庄棚改项目指挥部组织工作人员50余人,对被征收人王某忠的房屋实施了拆除。王某忠之子王某得知拆房后“异常恼怒”,驾车撞向拆房人员,其中一人躲闪不及,当场身亡。漯河市郾城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目前警方已介入,具体情况还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故意伤人、致人死亡是犯罪,那么拆迁方夜间拆迁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又该如何理解和评判呢?悲剧的发生,到底是什么造成的?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该案一经报道,很多网友发出了质疑的声音:为什么拆迁会摸黑发生,有什么事不能白天做;被拆迁人反应这么大,是不是拆迁双方还没商量好就拆房子了?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也就是说,除了紧急情况之外,行政机关是不能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强制拆除房屋的。对于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强制拆除房屋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以不理性的方式抵抗违法拆迁,换不回任何期待的结果
 
不论如何,王某驾车冲撞人群、致人死亡的行为,都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王某也将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付出惨痛代价。
 
面对拆迁中的违法、侵权问题,被拆迁人有时候会因为情绪激动,产生一些不理智的想法。但是京尚拆迁律师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尽快冷静下来,恢复理性,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不管是拆迁补偿不合理,还是拆迁程序存在违法问题,咱们都能通过法律手段督促拆迁方回归到依法征收、补偿的正轨上来,为咱们自己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实践中维权确实会存在一定的难度,但这些困难并非不能克服。
 
更重要的是,依法维权取得的成果才是稳定的、可靠的;不理智的行为只能是一时血气上涌的发泄,非但解决不了问题、维护不了咱们的权利,反而会因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把自己“赔”进去,百害而无一利,这是对自己最不负责任的选择。
 
只有拆迁双方都谨慎守法,才能避免悲剧发生
 
根据媒体报道,小李庄棚改项目具有依法办理的相关手续,夜间拆除发生前,只余案涉王某忠家房屋与另一户拆迁户房屋没有拆除,原因是王某家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满意,双方没能协商一致,两户房屋影响到了安置房的建设和其他拆迁户的回迁。
 
报道中并没有提及双方的协商经过,没有讲明王某家对补偿不满意有没有启动法律程序维权,也没有提到拆迁方是否依法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但夜间拆除确实发生了,王某也确实驾车撞了人。
 
征地拆迁项目的启动,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拆迁方期待顺利、快速地完成征收拆迁工作;被拆迁人期望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早日拿到补偿款、住进安置房。
 
实践中问题在于,拆迁方有时会采取不履行法定程序、暴力逼签的违法手段,来加快推进拆迁进度、压低拆迁补偿价格;而被拆迁人也会因为缺乏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和信任,采取拖延的维权战术,甚至如王某一样暴力反抗。
 
大多数的拆迁悲剧的发生,都是由双方存在以上错误行为共同造成的。如果是拆迁方单方面实施违法拆迁,被拆迁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反击,不理智的作为只能让咱们陷入更深的困境。
 
所以,对被拆迁人个人来说,即使拆迁中咱们真的遇到了违法侵权问题,咱们也不能不计代价地以违法方式反抗,就算不考虑法律的尊严,咱们也要为自己的未来多着想。只有咱们都依法维权,才能更好地督促拆迁方放弃通过违法手段侵害咱们的合法权益。
 
京尚拆迁律师明白,在拆迁方作出违法拆迁行为的情况下,要求被拆迁人无论如何都要严格守法,被拆迁人感情上会觉得憋屈。
 
但大家一定要想通这个道理:我们守法,正是为了打击拆迁方的违法。只有从我们自己开始筑起依法拆迁的围栏,才能将总想冲破合法底线的拆迁“猛兽”永远关在法律的笼子里。
 
试想如果王某的手没有将方向盘打向人群,而是拿出手机拍下拆房的情况,做好针对违法拆房行为起诉的准备,那王某今后的人生,一定会和现在大不一样。